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为贯彻中国人民银行等国家十部委《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银发〔2015〕221号)和省金融办等五部门《促进互联网金融持续健康发展暂行办法》(浙金融办〔2015〕8号)精神,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再创体制机制新优势的决定》(甬党发〔2014〕1号)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加大对互联网金融的支持力度,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集聚发展,助推全市经济金融优化和转型升级,特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拉动了新的消费需求,激发了新的投资热潮,促进了普惠金融,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新空间。互联网金融已经深刻影响着金融服务渠道与商业模式的创新变革,大力发展互联网金融,对于我市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构建多层次金融体系,提升金融服务质量和效率,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服务实体经济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重点
(一)指导思想。围绕市委市政府“双驱动四治理”和打造“港口经济圈”发展战略,按照“市场主导、创新驱动、各方共建、扬长补短、特色发展”的总体思路,立足宁波自身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出发点,以优化资源配置为核心,以创新为驱动力,加快构建互联网金融与制造业、电子商务、跨境贸易、港口物流“五位一体、融合共进”的发展模式,进一步激发互联网金融的创新动力、创造潜力、创业活力,以互联网思维再创宁波经济金融发展新优势。
(二)发展目标。依托宁波信息产业发达、电子商务活跃、民间资金充裕、金融创新突出等优势,着力推动互联网和金融的融合发展,着力培育和发展一批行业地位领先、特色鲜明、竞争力强的互联网金融企业,着力推动形成一批“互联网+金融+N”的混合型产业和新型业态,加快构建互联网金融创新集聚区,力争使宁波迈入全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第一方队城市行列。
(三)发展重点。全市上下要形成支持合力,重点推进宁波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521工程”,即着重发展电商金融、移动金融、传统金融“互联网+”、互联网股权投融资、网络借贷等5个互联网金融领域,全力打造量化金融、跨境电商金融等2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引进培育1000家左右的互联网金融相关企业注册落户宁波。
三、加快互联网金融产业培育
(四)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集聚区。按照“统筹布局,特色发展”的总体原则,鼓励有条件、有基础的县(市)区结合自身产业定位,积极打造互联网金融产业园、互联网金融小镇、互联网金融创新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集聚区建设要与全市现有的金融、信息经济、电子商务、海洋经济等产业发展规划布局相呼应,重点支持互联网金融与科技创新、海洋经济、电子商务、跨境贸易、智能制造的融合与嫁接,形成集聚示范效应。
(五)引进和发展互联网金融领军企业。鼓励国内外大型互联网企业(指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和网站流量等在互联网领域排名居前、具有全国重要影响力的互联网企业)来宁波设立互联网金融法人机构,其可通过依法参股、战略投资、并购重组等方式投资我市现有金融法人机构,全市新设金融机构资源优先向大型互联网企业开放。对大型互联网企业在宁波新设立或新迁入的互联网金融企业,按其实缴注册资本4%比例给予一次性奖励,单家机构奖励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支持本地互联网金融企业做大做强,对跻身有全国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领军企业,按照其贡献度,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一次性奖励。
(六)加快发展宁波特色金融小镇。支持鄞州量化金融小镇加快发展,打造国内领先的量化金融服务平台,争取在未来5年内,汇聚千家以上各类私募投资基金和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重点引进10-20家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基金龙头企业,资产管理规模超千亿元,打造特色明显、规模较大的量化金融产业基地。支持梅山海洋金融小镇、海曙月湖金融街区等我市特色金融小镇发展,积极培育互联网金融产业。
(七)加快发展电商金融。通过政府、园区和企业多方投资、合作共建,重点打造宁波跨境电商金融服务平台,实现跨境货物交易、互联网和金融的深度融合,做大平台的规模效应,在国内跨境贸易电商金融的竞争中尽快占据有利位置。支持辖内垂直细分领域的特色优势电商企业拓展金融业务,通过交易环节和平台打造,拓展电商支付、结算、小额贷款融资金融等服务,为用户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支持传统企业向电商化、金融化发展,探索基于大数据的供应链金融,鼓励航运、货代公司综合运用信用担保、保理、租赁、行业征信等方式,为中小企业提供金融增值服务。互联网金融企业符合《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电商换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4〕6号)政策的,纳入我市电商企业财政扶持范围。
(八)建设移动金融服务创新城市。充分利用宁波作为国家首批移动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城市的优势,加快打造移动电子商务与金融科技服务应用示范区。人行市中心支行要加快牵头构建更加安全高效的移动金融资金清算系统和可信公共支付结算平台,各相关主管部门、国有企业和金融机构要及时将公用事业、民生事务相关的公共服务与各类金融业务等应用场景纳入平台,鼓励各家电商企业、第三方支付机构和商户加入平台,实现移动金融IC卡规模发行,并一卡通用,推广包含各类服务应用的移动端综合门户,真正整合节约社会资源,做到便民惠民利民。同时,积极培育和吸引移动金融服务相关的软硬件企业在我市落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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