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波市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宁波市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方案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4月28日

宁波市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效果,强化社会公众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根据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关于开展2015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处非联发〔2015〕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定于2015年5月4日至6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平安宁波”和“金融生态示范区”建设的总体部署,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强化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培养正确投资理念,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营造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市经济金融稳定。

  (二)工作原则

  1.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以投融资中介(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及本地其他案件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大力拓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积极创新宣传方式,增强宣传教育的互动性和参与性,增强宣传品的通俗性和生动性。

  2.贴近群众,贴近生活。针对非法集资参与者主要是基层群众的实际,将宣传重点放在乡镇农村和城市社区,推动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工厂、进学校、进家庭、进村社。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等新兴载体,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活动,争取非法集资营销到哪里,处非宣传教育延伸到哪里。注重采用易于接受的方式加强对老年人、农民工等易受侵害群体的宣传。

  3.多级联动,多方配合。宣传教育活动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实施,市、县、乡镇三级联手开展,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单位、金融管理部门、相关金融机构协同推进。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明确职责、加强检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4.集中宣传,长效管理。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在今年5月至6月集中开展。为保证宣传效果,坚持不懈推动宣传教育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公众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5.打防结合,系统处置。在宣传教育的同时,加强对非法集资案件的日常排查和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的专项排查;从严查办社会危害性大、涉案金额大、参与人数多的案件,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和宣传力度。

  二、宣传内容及主要方式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二)宣传方式

  1. 发放宣传资料。各地结合实际,发动村(社区)工作人员进村(社区)入户宣传;或在广场等地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

  2.利用媒体宣传。结合各地实际,在电视、广播、报刊、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上采取系列报道、专题专栏、专家座谈、受害群众现身说法等形式开展宣传。

  3.开展讲座培训。对群众开展非法集资有关法律政策讲座;设立基层咨询点,接受群众咨询。对于群众参与程度高、开展效果好的村或社区,建立长期的教育示范点,达到以点扩面的效果。

  4.发布提示信息。利用发送手机信息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的优势,向辖区内手机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短信。

  5.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在街道、社区、车站、码头、广场、城乡结合部、集市、专业市场等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4日-5月11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动员布置,做好相关宣传资料制作和印发等前期准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5年5月12日-6月12日)。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用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5年6月13日-6月15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责任分工

  (一)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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