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金融创新促进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若干意见

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转型升级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克服困难、再造优势的根本途径,也是全市上下今后一段时期需要共同面对、全力推进的重大任务。对此,金融业不仅负有重要使命,本身也迫切需要加快转型升级。为进一步加快金融改革创新,实现金融先行转型发展,并以金融转型带动经济社会的转型升级,实现两个转型的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经研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推进金融创新,维护金融稳定”精神,深化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解放思想、敢于实践、先行先试、开拓进取,积极探索金融创新发展支持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新途径、新模式,以金融创新贯彻落实创新驱动战略,以金融转型促进企业转型发展,以金融服务支持改善民生福祉,以金融稳定服务社会稳定大局,为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升级、打造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二、改善融资结构,构建多元化融资格局

  (一)加快间接融资创新。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在稳健发展传统信贷业务、努力争取新增信贷规模的同时,积极开辟新兴融资渠道,发展各类非传统信贷融资业务,为企业与社会资金、信托资金、私募资金、机构资金提供媒介平台,或通过对接总行资产池等途径,引入市内外各类资金,盘活信贷存量,放大银行信用,帮助辖内企业解决融资难问题。市有关部门要从2013年起加强统计与考核,市财政将每年在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资金用于对市辖各金融机构开展非传统信贷融资业务进行考评奖励。

  (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直接融资发展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2〕26号),加强引导激励,全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有效降低信贷依赖度和企业负债率。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培育主体,全程服务,增强企业发行债券的意识和能力,强化金融机构承销服务,鼓励支持企业运用各类债券融资工具。创新运用中小企业集合类债务融资工具,建立健全增信机制,设立中小企业直接债务融资发展风险缓释资金。对债券发行企业、本市承销机构及相关担保机构,按规定予以奖励补助。持续推进股票融资,引导企业多途径首发上市融资,推动上市公司多样化再融资。要根据“十二五”期间我市直接融资总量不低于1000亿元的目标,对各县(市)区及有关部门实行任务分解和目标考核。

  (三)加大资金运用渠道创新。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研究,尽快形成一批符合条件的项目与融资主体,主动与保险、社保等机构投资者对接合作,拓宽长期性、低成本资金来源渠道。各保险机构要进一步加强与总部的对接联系,引导保险资金直接投入我市地方经济和城乡建设。要把各保险公司引进保险资金投资我市的情况与政府采购保险服务挂钩,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继续做好民间金融管理创新试点,推动民间资本管理公司和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等探索实践,因地制宜、实事求是解决好征税、司法保护、隐私保密等关键问题,加强对民间投融资活动的有效引导和服务。

  三、坚持创新驱动,提升金融发展层次与服务功能

  (四)实施金融总部建设“十大工程”。继续做精做优做强我市现有总部型金融机构;加快东海航运保险公司报批筹备进度;加大力度推进协和银行战略重组;积极引进培育保险销售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总部型、特色型金融机构和后台服务中心;加快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并组建农村商业银行;实施农村保险互助社扩面提升;积极争取增设村镇银行、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推动杉立期货联合重组;启动新设证券法人机构可行性研究并加快筹划准备;积极鼓励地方法人银行业机构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

  (五)创新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宁波企业上市的若干意见》(甬政办发〔2011〕135号),加强拟上市企业苗子筛选和培育,推进规范化股份制改造,有效帮扶企业破解上市障碍、降低上市成本,推动更多优质企业上市;鼓励上市公司加快整合资源,实施并购重组,实现做强做大。鼓励成长型企业到“新三板”和区域性场外交易市场挂牌融资,对企业因挂牌规范需要形成新增税收中的地方留成部分,参照企业上市有关政策给予补助,单家企业市财政补助资金不超过200万元。对在“新三板”挂牌企业和经认定的区域性场外市场挂牌企业,分别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30万元奖励。以上资金在当年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安排。

  (六)以“保险创新示范区”建设提升保险服务功能。全面总结、提升我市保险领域创新成效,积极向上争取,启动我市“保险创新综合示范区”建设,重点在保险组织形式、产品技术、业务运行机制和资金运用等领域加大创新力度,为全国保险业改革创新工作进行示范探路、树立样板。积极推进航运保险、农村互助保险等新型保险机构发展,丰富保险市场体系;创新运用各类保险工具,探索改善民生保障的保险服务;推进政策性险种和地方特色险种等保险产品技术创新;鼓励商业保险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加强和改善经济社会薄弱领域保险服务。

  (七)打造我市银行业发展“升级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清金融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利率市场化、银行“脱媒”的必然趋势,着眼长远、立足当前、以变应变,加快战略转型和调整过分依赖利差的盈利模式,主动跳出低水平、同质化竞争与外延式发展的局限,从准确把握市场定位与自身实际出发确定发展战略,从切实为实体经济与广大客户提供优质特色服务中赢得市场,从创新产品与拓展业务领域中开辟新的发展空间,从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和建立精细高效管理体系中夯实发展根基,培育和增强核心竞争力,使我市银行业真正步入可持续发展之路,继续成为引领实体经济与金融产业转型升级的强大引擎。

  (八)加快证券期货机构业务转型创新。证券经营机构要充分依托总部,在巩固提升传统业务基础上,积极参与资产证券化、新型资管、场外市场、金融衍生品交易等创新业务,加快向全方位的财富管理服务模式转型,满足不同经济主体的多层次需求。期货经营机构要根据区域实体经济发展需求,集聚发展资产管理和投资咨询业务,加强风险管理服务,帮助企业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增强企业抵御大宗商品市场风险能力。规范提升相关市场主体,积极探索发展期货、现货结合的多层次商品衍生品市场。

  (九)争取离岸金融先行先试。深入了解、认真梳理企业金融服务需求与宁波比较优势,坚持服务人民币国际化等国家战略,服务外向型经济转型升级的方向,制定我市离岸金融市场发展实施方案,重点在宁波保税区、梅山保税港区创建区域性离岸金融服务中心,吸引离岸金融相关服务机构聚集,积极开展各类特色离岸金融业务,为我市及长三角地区外向型企业及跨国公司更加便捷高效地运用离岸金融工具,充分利用“两个市场、多种资源”,加快转型升级。按照远近结合、循序渐进原则,积极向上争取先行先试政策,力争经过5~10年努力,逐步形成与我市亚太门户城市、重要贸易口岸相适应的离岸金融服务功能。

  四、突出支持重点,优化金融资源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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