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区(县、市)教育局,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宁波前湾新区教育文体和旅游局,各有关直属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工作,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地参加体育锻炼,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健康素质和运动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疫情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3〕4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浙教基〔2017〕12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当前疫情防控新形势下学校体育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54 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海曙、江北、鄞州及宁波高新区(以下简称“中心城区”)请遵照执行,其他区(县、市)根据本地实际参照执行。
宁波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8日
2023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目的
通过实施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体育考试,并将考试成绩计入升学考试成绩,激励学生主动自觉地参加经常性的体育锻炼,形成健康运动的观念和习惯,掌握运动技能,缓解焦虑情绪,提高健康水平,增强综合素质;进一步促进学校体育课程内容及方法的改革,切实增强学校体育教学的实效性。
二、参加对象
所有报名参加2023年宁波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
三、考试项目、分值、评分要求及标准
(一)考试项目及分值
体育考试采取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学生整体素质要求与个体发展差异相结合,增强学生的选择权与发展权。依据浙江省初中阶段《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考试项目总分40分,分为学校日常体育项目和集中考试项目。其中学校日常体育项目10分,集中考试项目选3项测试,每项10分,共30分。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按体育课和《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结合学生平时参与课内外体育活动的表现进行综合评定,分值10分,大市外回中心城区考生及往届毕业考生无学校日常体育项目;
2.集中考试项目由游泳、足球运球、中长跑(男生1000米,女生800米)、50米跑、立定跳远、跳绳(60秒)、掷实心球(2千克)、篮球运球投篮、引体向上(男生)或仰卧起坐(女生,60秒)9项组成,考生从中自主选择三项进行测试。由于游泳项目去年8月已组织测试,考生可根据游泳项目测试情况进行如下选择:
一是已参加游泳项目测试且获满分的考生:
在集中考试其他8个项目中自主选择2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是已参加游泳项目测试且未获满分的考生:
在集中考试其他8个项目中自主选择3项进行测试,并在游泳和测试项目成绩中,取其中最高3项成绩计入总分。
三是未参加游泳选项测试的考生:
在集中考试其他8个项目中自主选择3项进行测试,并按实际测试成绩计入总分。
(二)评分要求和标准
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按附件1执行;其他项目考试场地器材、考试要求及评分标准按附件2、3执行。
四、考试时间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考核工作于2023年4月30日前结束。
2.集中考试项目(游泳项目除外,该项目已于2022年 8月完成测试)中心城区考试分三个时间段进行,其他地区自定。具体如下:
区域 | 阶段 | 时间 | 参加对象 | 考试项目 | 考点 | 实施主体 |
海曙区 | 第一次 |
4月27日- 4月30日 |
本区域考生(含社会考生,缓考、免考考生除外) | 所有集中考试项目(除游泳外) | 宁波第二技师学院 |
海曙区 教育局 |
第二次 | 5月7日 | 缓考考生 | 所有集中考试项目(除游泳外) | |||
第一次考试中,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考生(可选择) | 中长跑 | |||||
第三次 | 5月12日 | 第一次考试中,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考生(可选择);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的缓考考生 | 中长跑 | |||
江北区、市直属学校 | 第一次 |
4月27日- 4月30日 |
本区域考生(含社会考生,缓考、免考考生除外) | 所有集中考试项目(除游泳外) |
宁波 四中 |
江北区 教育局 |
第二次 | 5月7日 | 缓考考生 | 所有集中考试项目(除游泳外) | |||
第一次考试中,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考生(可选择) | 中长跑 | |||||
第三次 | 5月12日 | 第一次考试中,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考生(可选择);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的缓考考生 | 中长跑 | |||
鄞州区、国家高新区 | 第一次 |
4月24日- 4月28日 |
本区域考生(含社会考生,缓考、免考考生除外) | 所有集中考试项目(除游泳外) | 宁波市鄞州职教中心学校 |
鄞州区 教育局 |
第二次 |
5月5日- 5月6日 |
缓考考生 | 所有集中考试项目(除游泳外) | |||
第一次考试中,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考生(可选择) | 中长跑 | |||||
第三次 | 5月11日 | 第一次考试中,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考生(可选择);对中长跑成绩不满意的缓考考生 | 中长跑 |
五、考试地点
1.学校日常体育项目由各初中学校自行安排。
2.集中考试项目(游泳除外):
中心城区考点:宁波四中、宁波第二技师学院、宁波市鄞州职教中心学校。江北区、市直属学校考生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宁波四中;海曙区考生考试地点统一安排在宁波第二技师学院;鄞州区、宁波高新区考生统一安排在宁波市鄞州职教中心学校。
其他地区:各地自定。
六、有关规定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教育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jiaoyuju/20230313/4356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