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根据《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教组〔2019〕4号)《中共宁波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各类进校园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甬委教组〔2019〕2号),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进校园活动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公告所指的进校园活动特指各级党政机关、群团组织面向中小学生(幼儿)开展,非列入课程标准纲要的各类走进校园或组织学生走出校园的主题教育活动。本局受理的进校园活动项目为面向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或跨区县(市)的进校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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