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工作要点》的通知

朗读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制定的《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2023年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3年5月25日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2023年法治建设(法治宣传)工作要点
2023年法治建设(法治宣传)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 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打造高品质城市“宁波绣法”为落脚点,以“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为动力,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抓手,把法治建设放到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全局中统筹谋划,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全面推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各项工作法治化,努力以高水平法治保障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党建统领法治建设
1.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进机关、进国企、进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考法述法工作。
2.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局党组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重大问题、重要环节、重要任务中的统一领导,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3.加强党内法规贯彻执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严肃查处违反党内法规制度的各种行为。
4.加强宪法实施学习宣传。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持续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宪法宣传月等宪法宣传活动。
二、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
5.构建三级综合行政执法指挥体系。加快推进市、区(县、市)、街镇三级指挥中心一体贯通运行,协调执法监管计划、执法检查、执法协作等执法活动,实现执法资源高效整合、执法力量统筹调度。
6.完善政府监管体系。理顺监管和执法关系,全面界定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筑牢监管执法链条。优化监管执法事项清单管理体系,健全执法监管事项目录清单运行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
7.深化“一支队伍管执法”。依法依规赋予镇街行政执法权、统一指挥权、属地管理权,加强基层执法“作战单元”建设,推进下沉执法人员从物理整合向化学融合转变。
8.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执法自由裁量权。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落实持证上岗制度。
9.改进创新执法方式。全面推行柔性执法,推广包容审慎执法监管,制定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处罚清单。加强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等方式的运用。汇编执法典型案例、执法办案指引,加强以案释法。
10.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加大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城市绿地毁绿占绿、菜市场及周边环境整治、建筑垃圾处置消纳、生活垃圾分类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执法活动力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日常巡查等执法模式。
1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按照面向实战、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化“枫桥式”“最佳实践”“一队一品”等规范化创建活动,健全“分层分级”执法培训体系,全面打造“全科型骨干”综合执法队伍。
三、健全城市管理法规体系
12.按时完成立法草案调研起草。根据市人大、市政府2023年立法计划,推进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立法调研起草工作,积极开展餐厨垃圾管理、户外广告设施设置、集中供热等规章调研、修订。
13.落实地方法规动态维护机制。全面落实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定期报告制度,完成建筑垃圾管理条例实施情况报告。根据上位法修改和国家政策调整情况以及深化改革发展需要,推进地方性法规常态化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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