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宁波市市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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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波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要求,现将《宁波市市区燃气专项规划(2021-2035)(公示稿)》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如有建议意见,请在公示期限内与我们联系。
(备注: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分燃气设施及图纸不对外公示。2.该公示稿为阶段性成果,规划最终成果将随《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编制进度变化适时调整。)
公示时间:2023年4月10日——2023年5月9日
联系电话: 0574-87191132、87203404
邮寄地址: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号(递交时间以邮戳日期为准)。
电子邮箱: 21810956@qq.com(请注明“燃气专项规划意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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