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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文明办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 印发《宁波市干净指数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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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园区)政府(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波市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21〕49号),市文明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宁波市干净指数测评实施细则(第二版)》,作为考核测评“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各项行动内容的依据。现将《宁波市干净指数测评实施细则(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文明办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25日
宁波市干净指数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版)
2022年11月
目 录
说 明
实地考察部分
各街道(乡镇)干净指数实地考察点数量及分值权重
干净指数实地测评细则
说 明
一、为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落实指数测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细则。
二、测评实施范围包括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国家高新区各街道(乡镇),各街道(乡镇)将分别进行测评排名。重点对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公园(绿道)、公共厕所、城中村、建筑工地7类区域进行实地考察。
三、测评结果按照以下计算公式:
街道(乡镇)干净指数=实地考察得分×70%+监督曝光得分×10%+智慧城管评分×10%+市民满意度得分×10%。
1.实地考察是指由第三方检查人员按照考察标准,实地进行检查并上报检查情况。
2.监督曝光是指市民直接通过民生E点通、天一论坛、微博等渠道,或以电话(信件)等形式向市级部门反映的问题情况,反映的问题情况按照实地考察标准进行计分。或是存在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的、或市级部门以上领导批示督办的问题,按照每件0.5分在总分中扣除。
3.智慧城管评分是指由市智慧城管中心根据市容环境类案件情况进行评分,每期行走甬城马路办公积存案件周报中市容环境类积存案件每件扣0.1分。
4.市民满意度是指由第三方调查人员向各街道市民随机调查询问对环境卫生情况的满意度。
四、干净指数以月度为单位进行公布,区干净指数为所辖街道(乡镇)干净指数的平均值,全市干净指数为各区干净指数平均值。
五、各区(园区)政府在日常工作中增强干净指数测评工作的宣传,提升街道、社区的知晓度,并对干净指数测评工作予以配合。
六、根据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重点适时调整本测评细则。
七、本实施细则由市文明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实地考察部分
一、实地考察以暗访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考察点。
二、测评队员分若干组别,只负责对不同考察点进行现场调查,将客观记录按照规范流程上报。
三、测评平台对考察记录进行汇总,自动生成实地考察成绩。
四、测评队员每周对各街道(乡镇)进行实地考察。
五、实地考察分值街道权重为城市道路20%、住宅小区10%、农贸市场20%、公园(绿道)10%、公共厕所20%、城中村10%、建筑工地10%;
缺项得分按照该街道(乡镇)其他项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中心城区各街道(乡镇)干净指数实地考察点数量及分值权重
注:缺项得分按照该街道(乡镇)其他项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干净指数实地测评细则
注:扣分项及扣分数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以宁波市城乡一体化服务监管执法平台为准。
根据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宁波市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甬政办发〔2021〕49号),市文明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宁波市干净指数测评实施细则(第二版)》,作为考核测评“最干净城市”三年行动各项行动内容的依据。现将《宁波市干净指数测评实施细则(第二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波市文明办 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25日
宁波市干净指数测评实施细则
(第二版)
2022年11月
目 录
说 明
实地考察部分
各街道(乡镇)干净指数实地考察点数量及分值权重
干净指数实地测评细则
说 明
一、为全面打造“最干净城市”,落实指数测评工作机制,特制定本细则。
二、测评实施范围包括海曙区、江北区、鄞州区、镇海区、北仑区、奉化区、国家高新区各街道(乡镇),各街道(乡镇)将分别进行测评排名。重点对城市道路、住宅小区、农贸市场、公园(绿道)、公共厕所、城中村、建筑工地7类区域进行实地考察。
三、测评结果按照以下计算公式:
街道(乡镇)干净指数=实地考察得分×70%+监督曝光得分×10%+智慧城管评分×10%+市民满意度得分×10%。
1.实地考察是指由第三方检查人员按照考察标准,实地进行检查并上报检查情况。
2.监督曝光是指市民直接通过民生E点通、天一论坛、微博等渠道,或以电话(信件)等形式向市级部门反映的问题情况,反映的问题情况按照实地考察标准进行计分。或是存在的市容环境卫生问题被市级及以上媒体曝光的、或市级部门以上领导批示督办的问题,按照每件0.5分在总分中扣除。
3.智慧城管评分是指由市智慧城管中心根据市容环境类案件情况进行评分,每期行走甬城马路办公积存案件周报中市容环境类积存案件每件扣0.1分。
4.市民满意度是指由第三方调查人员向各街道市民随机调查询问对环境卫生情况的满意度。
四、干净指数以月度为单位进行公布,区干净指数为所辖街道(乡镇)干净指数的平均值,全市干净指数为各区干净指数平均值。
五、各区(园区)政府在日常工作中增强干净指数测评工作的宣传,提升街道、社区的知晓度,并对干净指数测评工作予以配合。
六、根据文明典范城市创建工作重点适时调整本测评细则。
七、本实施细则由市文明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解释。
实地考察部分
一、实地考察以暗访方式进行,随机抽取考察点。
二、测评队员分若干组别,只负责对不同考察点进行现场调查,将客观记录按照规范流程上报。
三、测评平台对考察记录进行汇总,自动生成实地考察成绩。
四、测评队员每周对各街道(乡镇)进行实地考察。
五、实地考察分值街道权重为城市道路20%、住宅小区10%、农贸市场20%、公园(绿道)10%、公共厕所20%、城中村10%、建筑工地10%;
缺项得分按照该街道(乡镇)其他项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中心城区各街道(乡镇)干净指数实地考察点数量及分值权重
序号 | 考察区域 | 考察点数量(每月) | 分值权重 | |
1 | 城市道路 | 街道8条,乡镇2条 | 20% | |
2 | 住宅小区 | 街道6个,乡镇1个 | 10% | |
3 | 农贸市场 | 街道3个,乡镇1个 | 20% | |
4 | 公园(广场) | 街道4个,乡镇1个 | 10% | |
5 | 公共厕所 | 街道8座,乡镇2座 | 20% | |
6 | 城中村 | 街道2个 | 10% | |
7 | 建筑工地 | 街道2个,乡镇1个 | 10% |
干净指数实地测评细则
序号 | 区域类别 | 测评内容 | 扣分标准 |
1 |
城市道路 (步行600米) |
路面未见本色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5分 |
有未清理的暴露垃圾、泥土、沙石、污水和乱堆放的其他杂物交通隔离栏下部路面、道路侧石有明显积泥积沙、苔藓污渍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有烟头及口香糖污渍,沿路绿化带及树穴内有垃圾杂物。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1分 | ||
存在地面坑洼、明显积水,人行步道存在明显地砖缺失或者明显泥土裸露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交通护栏、隔离墩明显空缺、损坏、移位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1分 | ||
沿路城市家具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积灰污渍、破损残缺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有残缺、破损,或有锈蚀、磨损,或有满溢、内外壁不干净、果壳箱未套袋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存在缆线杂乱、乱拉乱接、飞线充电的。 | 每两根计一处,每处扣0.1分 | ||
存在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占用绿化带现象的。 | 每辆(个)车(绿化带)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存在占道经营的。 | 每个摊位计一处,每处扣0.5分 | ||
2 | 住宅小区 | 路面及小区绿化带内有垃圾包、可见垃圾和其他乱堆放杂物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1分 |
路面未见本色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5分 | ||
有污水(污渍),雨水井盖有堵塞。 | 1平米内(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垃圾桶不整洁、破损,周围地面有污渍、有满溢散落垃圾。 | 每个(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3分 | ||
临时大件垃圾、建筑垃圾归集点未日产日清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1分 | ||
公共设施破损不洁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3分 | ||
存在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占用绿化带现象的。 | 每辆(个)车(绿化带)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存在缆线杂乱、乱拉乱接、飞线充电的。 | 每两根计一处,每处扣0.1分 | ||
3 | 农贸市场 | 路面及绿化带内有垃圾包、可见垃圾和其他乱堆放杂物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1分 |
路面未见本色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5分 | ||
有污水(污渍)。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市场公共设施有乱涂写、乱张贴、积灰污渍、破损残缺等问题。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3分 | ||
雨水口、排水口有垃圾堵塞、污水污渍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垃圾桶不整洁、破损,周围地面有污渍、有满溢散落垃圾。 | 每个(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3分 | ||
市场周边有未清理的垃圾、污水和乱堆杂物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菜场公厕环境不干净、设施破损、缺少无障碍设施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1分 | ||
4 | 公园(广场) | 路面未见本色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5分 |
有未清理的暴露垃圾、泥土、沙石、污水和乱堆放的其他杂物交通隔离栏下部路面、道路侧石有明显积泥积沙、苔藓污渍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有烟头及口香糖污渍,沿路绿化带及树穴内有垃圾杂物。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1分 | ||
存在地面坑洼、明显积水,人行步道存在明显地砖缺失或者明显泥土裸露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雨水口、排水口有垃圾堵塞现象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公共设施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积灰污渍、破损残缺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果壳箱等环卫设施有残缺、破损,或有锈蚀、磨损,或有满溢、内外壁不干净、果壳箱未套袋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公园内公厕环境不干净、设施破损、缺少无障碍设施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1分 | ||
存在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占用绿化带现象的。 | 每辆(个)车(绿化带)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存在占道经营的。 | 每个摊位计一处,每处扣0.5分 | ||
5 | 公共厕所 | 公厕内烟味、异味明显的。 | 一座公厕计一处,每处扣0.5分 |
公厕地面湿滑、存在可见垃圾、积灰、异味、污渍、蛛网、蚊蝇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公厕未24小时开放使用的。 | 一座公厕计一处,每处扣1分 | ||
保洁员未着工作服作业,作业期间未正确佩戴口罩和手套的。 | 每人次扣0.2分 | ||
存在拖把抹布等保洁工具未隐蔽收纳现象的。 | 一座公厕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存在无公共厕所导向牌或不能根据公共厕所导向牌上的指示找到对应的公共厕所现象的。 | 每处扣1分 | ||
公厕缺少有无障碍设施的。 | 一座公厕计一处,每处扣1分 | ||
便器未及时冲洗、有积垢、周边地面有污渍、废纸篓内垃圾超过三分之一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3分 | ||
厕具、洁具、门窗、照明等设施破损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3分 | ||
6 | 城中村 | 路面未见本色,路面、背街小巷有存在卫生死角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1分 |
有未清理的暴露垃圾、泥土、沙石、污水和乱堆放的其他杂物。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4分 | ||
有烟头及口香糖污渍绿化带内有垃圾杂物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城中村内保安亭、报刊亭、宣传栏存在设施破损问题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6分 | ||
存在缆线杂乱、乱拉乱接、飞线充电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雨水口、排水口有垃圾堵塞、污水污渍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乱设广告招牌、横幅标语,横幅标语广告宣传海报破损脱落的。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4分 | ||
垃圾桶不整洁、破损,周围地面有污渍、有满溢散落垃圾。 | 每个(1平方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6分 | ||
城中村内集贸市场周边经营者有乱搭乱挂各类伸缩和支架雨蓬、太阳伞和支架设施。 | 每个计一处,每处扣0.3分 | ||
存在机动车、非机动车违停、占用绿化带现象的。 | 每辆(个)车(绿化带)计一处,每处扣0.4分 | ||
存在占道经营的。 | 每个摊位计一处,每处扣1分 | ||
7 | 建筑工地 | 工地出入口道路有泥土污染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5分 |
进出车辆有带泥上路现象的。 | 每辆计一处,每处扣0.2分 | ||
工地围挡上有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5分 | ||
建筑工地周边有暴露垃圾,有积存污水的。 | 1平米内计一处,每处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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