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单位:
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是安监部门监督管理的基本职责,是提高企业应急预案质量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目前,市安监局已出台了《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建立并开通了“宁波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管理信息系统”,培训并公布了全市首批应急预案评审专家,全面推进我市应急预案评审备案工作的条件已基本成熟。为进一步加快和规范我市应急预案备案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应急预案备案工作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指导督促辖区企业做好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和备案工作,努力完成《宁波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1年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甬安监管应急〔2011〕1号)下达给各地的年度应急预案备案工作目标,其中,危化(生产储存、重大危险源)、矿山、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在12月底前全部完成备案,市级重点服务监管企业力争9月底前全部完成备案工作。
二、做好应急预案书面和网络备案的衔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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