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的通知

朗读

各区县(市)党委、人民政府,市直及部省属驻甬各单位:

《2020年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3月28日

2020年宁波市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点

2020年政府数字化转型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和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高水平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目标,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转型“十大行动”和多业务协同数字化应用为抓手,以数字政府撬动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建设,更高标准、更高质量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创建全省数字政府建设示范市。2020年底前,基本建成“掌上办事之市、掌上办公之市”,政务服务办件线上受理率达到80%以上,“浙里办”日活跃用户数达到15万,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开发实施10个多部门协同业务系统和特色应用项目、20个数字化治理典型场景应用,推出5项以上数据开放创新应用优质创新成果。

一、推进十大行动

(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数政”行动)

升级打造全市政务服务2.0平台,全面推进市、县两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接入平台,实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全过程监控、“好差评”闭环。推出一批与群众、企业密切相关的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智能“秒办”。迭代升级“浙里办”服务内容,整合全市自建政务服务移动端(APP)、公众号,实现掌上办事“一端通办”。深化“一件事”改革系统集成,高质量实现41件“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10+N”行动。按照构建省、市、县三级统分结合的“互联网+政务服务”运营体系要求,建设完善统分结合的运营体系。

(二)推进掌上办公(“数办”行动)

基于“浙政钉”2.0平台实现移动办公,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开发办公、监管、决策类微应用,全面整合办公业务移动端。建设完善统一协同办公平台(一期),进行集中部署与应用。深化“浙里督”全省一体化智慧督查平台应用,建设“浙里督”公众门户,推进市、县站点全覆盖。

(三)推进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改革(“数跑”行动)

推广机关内部“最多跑一次”系统应用,推动机关内部90%以上部门间非涉密事项接入系统,上线事项原则上实现100%网上办。聚焦机关事业单位人事、资产、后勤管理等重点领域,推动实现机关内部“一件事”网上、掌上联办。

(四)推进“互联网+监管”(“数监”行动)

依托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监管系统,实现监管风险闭环处置,加强监管效能分析;“双随机”事项覆盖率达到100%,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占比达到5%,现场执法掌上执法率达到90%以上。探索智能监管应用,在教育、医疗、交通、邮政、生态环保、药品监管等重点领域推行非接触式监管智能化应用。

(五)推进数字化应用(“数用”行动)

推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政府运行等领域的数字化应用,推进公共数据的场景化应用,加强“五跨”(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多业务协同应用项目建设,做好省统一部署的项目落地贯通,实施“1112”工程,即争取1个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建设1个核心基础支撑平台(市大数据中心+城市数字智慧大脑),开发实施10个特色应用项目和多部门协同业务系统,20个数字化治理场景应用。

(六)推进数据共享(“数享”行动)

完善省、市公共数据平台体系架构,实现省、市两级公共数据平台分级维护、协同共享。完善全市公共数据目录,目录项达2万项。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政务办事、城市公共服务等数据归集共享,实施数据分级分类标签化管理。推进“数据高铁”建设,实现数据实时采集、跨网传输、流式加工,2020年6月底前开通交通、科技、城市管理等部门“数据高铁”专线。

(七)推进数据开放(“数放”行动)

加快公共数据开放和应用创新,完善数据开放目录,厘清数据开放需求清单,开放数据集达250个、开放数据项2000项以上。优先开放普惠金融、交通出行、医疗健康、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等五大领域数据,通过数据开放创新大赛等形式推动公共数据社会化应用,推出5个以上数据开放创新应用。

(八)推进政务网络建设(“数网”行动)

优化完善电子政务网络,加快电子政务外网第六版互联网协议(IPv6)实施。加快视联网在智慧督查、社会治理、应急指挥、“雪亮工程”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保障基础网络安全稳定运行。

(九)推进大数据中心建设(“数云”行动)

加快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完善政务云架构,加强政务云硬件支撑能力建设和软件开发,形成较完备的全市“政务一朵云”体系。加快市级部门业务系统上云。完善公共数据库、专业主题数据库建设,推进区县(市)数据仓建设,提升完善数据共享、交换、开放平台功能。建设统一的公共支撑组件,推进建立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基础平台,启动建设数据中台、应用中台、人工智能中台,形成全市大数据应用的核心基础支撑。

(十)推进城市数字智慧大脑建设(“数脑”行动)

依托市大数据中心,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人工智能、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技术,提升拓展基层治理、健康、应急安全、环境、交通、城管、经济、旅游等领域智慧应用,建设城市数字智慧大脑,打造城市大脑“宁波样本”。

二、加快重点应用

(一)加快推进经济治理领域数字化重点应用

1.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加强公共信用在审批服务、行政监管、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和政务事务中的应用,拓展在社会治理和风险防控等领域的应用。推动行业部门建立行业信用指标体系,融合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形成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和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

2.推进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应用。依托宁波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集成完善各部门涉企服务事项和系统,推进企业诉求和政策兑现协同办理,建立数据对接融合机制,完善服务功能和内容。优化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纳税人依申请办理事项全流程电子化办理,2020年底前增值税电子发票占比超过60%,网上、掌上办税比例超过90%。

3.完善经济运行监测分析数字化平台。健全平台功能,优化模块架构及子模块内容,做好数据维护更新和监测分析。适时启动二期建设,探索建立智能化分析模型和工具库,开发移动端,深化平台应用。

4.推进市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建设。依托省平台,强化业务协同,统筹空间治理业务,推进重大政策、重大谋划、重大项目等全链条协同。推进标准地名地址“一址通”建设,实现地名地址数据跨部门管理和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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