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宁波港公安局,市局交通警察局、机场分局、大榭分局、高新区分局、东钱湖分局、杭州湾分局:
现将《宁波市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评价标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抓紧做好对外宣传、与市级相关部门衔接等准备工作,并及时将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收集反馈给市局交通警察局。
附件1:宁波市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评价标准(试行).doc
宁波市公安局
二O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宁波市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评价标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反映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倡导企业遵章守法、安全生产,促进宁波市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评价体系建设健康发展,依据《宁波市企业信用监管和社会责任评价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宁波市政策 > 宁波市公安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ingboshigonganju/20181009/41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