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产业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升级精神,培育自主创新的高科技产业,增强保税区中长期科技竞争力,推进创新型园区建设,促进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现就吸引高端科技创业团队到保税区创业提出以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根据保税区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中长期科技竞争力提升和创新型园区建设要求,引进一批海外和国内高端科技创业团队到保税区创业,推动具备自主创新能力的高科技、高成长、高效益的科技创业企业集聚,促进区域产业发展模式多元化。从2012年开始,计划用5年时间,引进30个以上高端科技创业团队和一批具有国内一流科技水平、具有良好产业前景的项目,推动区域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大区域高端人才储备。
二、资格条件
(一)高端科技创业团队基本资格条件:
1.团队须2人以上;
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成熟产业化技术,或新兴的商业模式;
3.具有产业竞争力或持续的科技创新能力;
4.项目具有良好的产业发展前景和较大的市场容量。
(二)高端科技创业团队分为A(特别扶持)、B(重点扶持)、C(优先扶持)三类:
1.A类创业团队:项目的科技水平达到国际一流,团队项目出资额在10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出资可列入团队出资额);或获得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的A类创业团队。
2.B类创业团队:项目的科技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团队项目出资额在5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出资可列入团队出资额);或获得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的B类创业团队。
3.C类创业团队:团队项目出资额在100万元以上(风险投资出资可列入团队出资额);或获得宁波市“3315团队计划”的C类创业团队。
三、政策措施
符合高端科技创业团队资格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政策:
(一)项目资助。对于C类创业团队,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于B类创业团队,给予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于A类创业团队,给予不超过800万元的项目资助。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力的A类创业团队,可采用“一事一议”的特殊扶持政策。以上资助经费只能用于创业项目的实施,不能挪作其他用途。
对于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引领作用的创业团队,创业三年后项目失败而愿意重新选择新的项目进行创业的,可继续参加高端科技创业团队资格申报。
(二)“千人计划”。团队成员中获得国家和省“千人计划”的给予100万元的配套资助,用于企业研发、生产。
(三)场地优惠。企业研发和生产需要的场地,三年内1000平方米以内部分免收租金,超出部分租金为10元/平方米·月。对已完成中试、实行大规模产业化且市场前景好的项目可优惠供应生产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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