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部门、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政府《关于推进我市电子商务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甬政发〔2013〕29号)精神,打造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培训基地和创业基地,为宁波保税区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结合《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甬保税政〔2013〕50号)、《关于印发宁波保税区跨境贸易(进口)电子商务基地发展规划(2013-2015)的通知》(甬保税政〔2013〕60号)文件,现就加快我区跨境电子商务人才集聚提出以下政策意见。
一、扶持电子商务人才培育
(一)引进专业培训机构。鼓励具有电子商务人才培训资质的专业机构入驻我区,提供配套的公共培训场所;对当年培训量累计超过500人次的培训机构,按照从业人数,给予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面积的区内办公场所租金的全额补助,单家机构享受补助办公场所面积最高不超过300平方米,最多可享受3年。
(二)给予培训补助。对经认定的具有电子商务培训资格的机构承办普及性电子商务知识培训的,按培训结业人数纳入宁波市统一培训政策体系;对取得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职业技能培训证书,且当年在我区实现就业创业的,按培训考证费用的50%给予补助,每人最高不超过2000元,其中符合甬人社发〔2013〕21号文件补贴条件的,补助费须先从文件规定渠道列支;对由区内电子商务企业选送并经区人社部门批准,参加有关政府部门和高校组织的中高级电子商务培训项目的人才,按所需费用的50% 给予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的经费补助。
二、促进电子商务人才集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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