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园区管委会,区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已经八届区政府第4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征收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监管,规范征地行为,落实违规征收土地整改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构建依法、公开、和谐征地工作的要求,围绕深入治理征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开展征地阳光工程建设,加大公开力度,规范征地行为,逐步消化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土地,落实整改措施,依法维护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
二、具体措施
1. 各类开发主体、乡镇工业区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未落实具体建设项目,未落实用地指标的,严禁以征收土地等名义违法违规对农村集体土地提前进行政策处理。
2. 对已违规征收土地要及时进行调查、清理、登记,确定四至范围,并保存好相关补偿安置的材料和支付凭证,以及人员安置清单。
3. 对已违规征收土地要加强监督管理。各征地主体要与被征地村进行协商、沟通,明确责任,及时对违规征收土地进行发包、流转用于农业生产,不得抛荒,不得改变原土地用途,更不得进行违法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