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科技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嘉兴港区经发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鼓励企业依靠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确保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根据嘉兴市政府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市政府《关于推动工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针对当前工业经济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和氛围,推动企业加快科技创新、科技创业,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特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提高产业综合竞争力
1.积极培育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积极推荐企业申报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对经认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l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2.鼓励扶持各类科技型企业做强做大。对省级以上高新区内经认定的市级及以上各类科技型企业,其当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实现1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由省级以上高新区分别按其当年对高新区财政贡献较上年增长部分的50%给予扶持。
3.培优育强中小微企业。组织实施小微企业的“初创型企业创新扶持计划”,重点扶持自主创新型、成长性好的小微做大做强。创办科技型企业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下的,其资本注册实行“自主首付”办理注册登记,其余出资允许在两年内缴足。新创业的科技型企业所缴纳企业所得税新增部分的地方留成部分,3年内可奖励企业用于研发投入。重点培育发展科技研发、工业设计、知识产权服务、科技成果交易中介、信息技术与数字内容服务、文化创意、电子商务、软件与服务外包、节能减排技术推广等高技术服务型企业。全面提升各类高新园区、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创业服务中心,努力为创业创新提供优质服务,对被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财政补助奖励。
4、推进科技与金融结合。发挥投资引导基金导向作用,加大对中小科技企业创新创业项目、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和科技创业公司的投资,鼓励、引导、参与风险投资公司和民营企业在嘉兴组建科技创业投资公司和各类投资企业,形成科技风险投资规模。鼓励和引导组建科技银行,加强科技类信贷产品开发和创新,大力推进科技信贷。推进科技担保体系建设和科技保险业发展,鼓励各级金融担保机构为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企业及企业创新活动开展融资担保业务,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投资参股科技担保公司,促进科技担保与创业投资协同发展。积极探索推进科技保险业发展,设立每年100万元的科技保险引导资金,主要用于科技型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质量保证保险等,分散和化解科技型企业的创新创业风险。经批准,参与兴办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科技担保公司和科技金融服务公司,积极开展科技担保、科技贷款、知识产权质押和科技型企业成长性评估等各类科技金融服务,按规定享受有关税费减免、财政补贴、风险补偿等政策
二、深化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