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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嘉兴市委嘉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

2021-06-01 南湖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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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加快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是“十二五”时期中央、省委关于推动科学发展、转型发展的基本要求。当前,嘉兴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转型期,经济结构性、素质性矛盾仍然突出,生产要素和资源环境制约加剧,传统经济发展方式难以为继,加快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紧迫。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是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选择,是实施“创新引领”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内在要求。通过加强科技创新,对于加快经济转型升级、提升区域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深入实施“创新引领”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现就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科技创新促进转型升级的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工作方针,全面实施“创新引领”战略,以建设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浙江省区域创新体系副中心为载体,以“三大倍增”和“四大建设”为抓手,优化创业创新环境,集聚创新资源和高端要素,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健全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产业化,大力发展创新型产业,不断提升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的支撑引领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基本原则
    坚持要素集聚、支撑发展。加快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和高端要素,着力解决制约经济转型升级的科技人才、机制体制和要素保障等问题,全面提升转型支撑能力,推动产业优化升级。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强化政府政策支持,引导创新资源优先向企业集聚,推动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紧密结合产业发展的方向,加快科技与经济有机融合,形成一批具有嘉兴特色的科技创新成果,协调推进社会民生、农村科技、资源环境等领域的科技进步。
    坚持人才为本,高端引领。树立人才是科学发展第一资源的理念,统筹各类创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创新型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创新中的核心作用,努力使嘉兴成为长三角地区人才集聚高地。
     3、发展目标
全面实施“创新引领”战略,创新平台体系日趋完善,创新资源加速集聚,创业创新环境不断优化,创新成果产业化明显加快,自主创新能力大幅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作用明显增强。到2015年,全市科技综合实力位居全省前列,创新能力居国内领先水平,基本建成浙江省区域创新体系副中心和创新型城市。
——全社会科技投入不断增加,R&D经费占GDP比重达到2.6%,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支出占生产总值比重年均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高新技术产业加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产值达到 2000亿元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25%。
——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明显加快,六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突破3600亿元,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3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8%。
?——创新成果取得明显突破,全市专利申请总量达到3.5万件,专利授权总量达到2.5万件,发明专利申请量年均增长10%以上,建成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
——人才对转型升级的作用明显增强,人才资源总量达到87万人,引进培育200名具有省内、国内领先水平的嘉兴市创业创新领军人才,打造100个左右嘉兴市级以上重点创新团队,率先基本建成人才强市。
    二、大力发展创新型产业,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4、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认真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以高技术和高附加值为导向,引导人才、技术、资金、土地等资源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集聚,积极培育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物联网、节能环保、生物、核电关联等产业,实现工业跨越式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基础性作用,组织实施关键技术攻关,加快技术标准建设,实现一批重大技术专利的突破,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抓好战略性新兴产业招商推介,大力引进科研院校新兴产业相关科技成果的产业化项目。组织实施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示范项目,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科技型、创新型中小企业,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
     5、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着力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规模和水平,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化。完善以区域集聚、龙头带动、专业配套为基础的协作体系,以技术研发、品牌经营、工业创意为基础的创新体系,以专业市场、物流仓储、公共平台为基础的服务体系,培育形成具有核心竞争优势的高新技术产业集群支撑体系。加快形成新能源、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四大主导高新技术产业和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两大新兴产业的“4+2”高新技术产业集群。
     6、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坚持把自主创新作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中心环节,加快采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由成本优势向创新优势转变。加快纺织、服装、皮革、化纤等传统产业向高端化、品牌化发展,提高传统产业核心竞争力。着力解决共性关键技术,提高传统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广泛采用数控技术等信息化手段,提高产品的制造质量及装备的数字化、智能化、成套化水平。建立完善产业准入政策和退出机制,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7、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坚持把发展现代服务业作为产业转型升级的着力点,大力实施服务业优先发展战略和服务业“倍增计划”,推动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融合发展。优化服务业结构,重点发展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商务会展、金融服务、总部经济等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发展软件信息、服务外包、文化创意等新兴服务业,提升发展商贸流通、旅游休闲、健康养老、社区服务等生活性服务业。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业优先发展机制,促进要素资源配置向服务业倾斜。大力促进现代服务业总量增加、结构优化、领域拓宽,提高服务业的市场化、产业化和社会化水平。
     8、加快发展现代都市型生态农业。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现代化的科技支撑,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积极推进农业科技自主创新与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加强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促进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鲜与深加工、花卉苗木快繁、生态种养技术和新型高效农产品加工设备等应用推广。健全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机制,加强建设公益性农业科研与科技推广机构两大基础平台,建立科研与生产紧密结合、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有效机制。大力培育现代职业农民,加强农业科技创新人才队伍与科技推广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业科技创新与推广水平。大力发展农业专业化服务组织,加快构建多元化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
    三、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
     9、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紧密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积极引导研发设备、人才、科技项目、知识产权等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鼓励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独立或联合科研院校建立研发机构,推进重点实验室、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等创新载体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国内外技术创新条件较好的地区设立研发机构。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力度,鼓励企业参与国家、省级的重大科技计划,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积极实施企业技术创新的财税优惠政策,扶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激发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活力。推进企业内部技术创新运行机制的完善,形成有利于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以及管理创新、组织创新、营销创新的内部激励机制。加大对创新型企业的培育力度,提高企业技术集成、引进消化、吸收与应用能力,不断增强微观主体的可持续创新能力。
    10、推进科研院校科技创新。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面向服务企业、产业的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扶持高校、科研机构以多种方式与企业合作,联合建立研究中心或创新基地。引导大院名校与本地企业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以产权为纽带、以项目为依托的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合作机制,实现科研开发优势与生产经营优势的高度融合。支持科研院校建立技术转移机构和转化基地,承担起企业“孵化器”的作用,不断转化最新科技成果。充分发挥高校、科研机构的知识和人才优势,大力开展人力资源教育和培训,为企事业单位培养适用型人才。
    11、加大政府科技制度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推动体制创新和管理创新,调动各类创新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优化区域创新环境。建立健全科技创新配套政策,形成企业、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政府之间合理分工、密切联系、相互促进、高效运转的区域创新制度体系。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鼓励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工作。建立健全科技奖励制度,设置科技成果转化奖,形成政府和社会力量相结合的科技奖励制度。强化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为企业服务、为高层次人才服务,逐渐从主要依靠优惠政策向着力营造良好创新环境转变。
    12、加强科技中介服务创新。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服务组织,理顺政府与中介组织之间的关系,形成法律定位明晰、政策扶持到位、监督管理完善的科技中介发展环境。支持科研院校设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鼓励发展民营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著名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引导科技中介为企业提供技术评估、咨询、转让交易、专利代理、科技信息等各类科技中介服务,促进科技成果就地转化。提升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水平,引导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向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四、加强创新平台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
    13、完善区域创新平台。按照资源集聚、特色明显、功能分区、错位发展的原则,形成以嘉兴国际商务区、嘉兴科技城、浙江科技孵化城为主体的科技创新带。高水平推进省级高新区建设,全力争创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区。大力发展国家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家(嘉兴)机电元件产业园等园区,形成集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于一体的产业创新基地。
    14、推进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快大院名校的创新平台建设,鼓励国内外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优质创新资源入驻嘉兴设立研发机构和创新载体。进一步推进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中科院应用技术研究院等综合创新平台建设,加大研发设计、技术转移、教育培训和成果转化力度,切实发挥平台的集附性和基础性功能。推进区域性行业创新平台建设,紧密结合区域块状特色经济转型升级的需要,建设一批行业重大科技创新平台,突破一批共性关键技术。加大对区域重点行业创新平台的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对块状经济转型升级的支撑作用。
    15、提升企业孵化平台水平。加快企业孵化器建设,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科技企业孵化体系。进一步完善企业孵化平台的配套政策,不断提高孵化平台的孵化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企业孵化平台的毕业、产业化机制,为孵化成熟的科技企业提供产业化厂房和推荐进入园区发展。积极创建省级和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平台,努力使企业孵化平台成为引领创业、转化成果、吸纳就业、培育产业的主阵地。
    16、加快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效整合各类科技创新资源,加快建设具有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的公共服务平台。加大对行业技术中心、区域研发中心、检测中心、信息中心、物流中心、营销展示中心、培训中心等服务机构的培育发展。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运作的体制机制,推进政府公共服务与市场驱动紧密结合,提高平台建设和运行质量。
    五、健全政产学研合作机制,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
    17、完善政产学研对接机制。建立健全合理配置科技资源的统筹机制,加强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和企业之间沟通和合作。大力促进智力与资本的对接,形成人才、项目、资本相结合的科技成果产业化模式。健全大院名校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增强本地院校的科技创新、技术转移、产业化和市场经营能力。加强院企科技对接活动,共建学科和技术联合攻关,提高本地国有、外资和民营资本承接技术转移能力。全面强化与国内外大院名校的科技合作,以多种方式吸引其他院校的高新技术成果到嘉兴转化。积极推进科技重大专项成果和专利技术的商品化和产业化,提高新兴科技产业的培育能力。探索建立产学研合作的信用机制、责任机制、利益机制和运行机制,创建适合科技产业化发展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18、完善技术成果交易转让机制。完善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嘉兴市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中心,提供成果登记、成果发布、技术交易、成果转化项目认定、科技项目资金支持、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认定、科技资本对接等科技服务。积极推进第三方核心技术和专利评估,完善成果交易价格形成机制。鼓励通过技术交易会、技术信息发布会、技术市场、网上技术市场等途径,广泛开展技术交易活动。鼓励高校、科研机构科技人员创业创新,支持各类组织和个人利用专利、专有技术等科技成果进行转让交易。
    19、完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机制。建立完善科技成果转化的财税促进政策。探索科技成果股权化制度改革,积极开展期权激励试点,支持成果所有者和完成人按比例共享成果交易和转化收益。以投资补助和贷款贴息形式扶持一批市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加快成果和技术向企业推广和应用的进程。制定和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培育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潜质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建立区域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建立嘉兴科技资源共享网,促进市域高校、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的仪器设备、检测检验、文献资料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服务。
    六、健全科技金融体系,加大科技创新投入
    20、完善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构建以企业投入为主体、政府投入为引导、金融机构、社会资金和外资共同参与的多层次、多渠道的多元科技投入体系。切实增加政府对科技创新的投入,各级政府要确保财政科技经费增长幅度高于同级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二个百分点左右,确保市科发资金每年要有所增长,到2015年各级财政科技经费占同级财政经常性支出的比例达到5%。围绕创新平台建设、科技成果产业化、人才引进、科技项目配套等,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的科技资金投向嘉兴。引导支持企业加大科技投入,加大对企业自主创新投入的所得税税前抵扣和企业研究开发仪器设备加速折旧政策的执行力度,鼓励企业提高研发费用支出占销售收入的比重,努力使企业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
    21、促进科技金融结合。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与科技创新的紧密合作,大力拓展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以及资本市场等各类资金投向科技创新的渠道。激励商业银行加大对科技企业和科技产业化项目的贷款支持力度,鼓励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权利质押贷款业务。支持科技企业上市,以天交所科技创新板落户嘉兴为契机,搭建企业股权交易平台,满足成长性科技企业直接融资需求。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做实做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的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引导民间资本和外资投向科技创新。充分发挥信用担保的作用,加大科技中小企业担保业务的风险补偿力度,落实担保业务风险补偿和贴息资金。鼓励保险机构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产品研发责任保险、研发中止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营业中断保险等科技保险服务。
    22、完善科技金融中介服务体系。积极发展科技金融服务业,为企业提供科技投融资、信息交流、咨询服务、资本市场服务等一站式服务,实现创业创新活动与市场的无缝对接。建立科技创新投融资信息数据库,为科技投融资提供必要的数据分析、市场预测、信息检索、风险预警和平台交流等专业服务。加强专利代理、商标代理和著作权代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发挥专业行业协会作用,培育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产业化的中介服务组织。
    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在科技创新中的引领作用
    23、加强创业创新型人才队伍培养。充分发挥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各类人才培养体系,健全人才培养开发机制。大力发展高等教育,加快培养应用型、技能型、创新型人才。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机制,培育一批优秀禾商,提高企业家科技素质和创新意识。大力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实施“新世纪专业技术带头人”、“青年英才计划”等各类人才培训计划。健全以职业院校为基础、企业为主体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机制,积极培育高级技工。依托成人学校、职业培训机构和现代远程教育,加快新农村建设人才培养。
    24、加大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力度。大力实施“创新嘉兴 精英引领计划”和重点创新团队推进计划,引进培育一批引领经济转型升级的创业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办好“星耀南湖”、赴国(境)外开展人才政策推介等大型招才引智活动。依托大院名校,组团式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建立人才国际化交流合作机制,鼓励和支持我市人才中介机构与国外人才中介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加强留学人员创业园等平台建设,提高吸纳海外留学人员的能力。鼓励国内外各类高层次人才通过合作研究、技术入股、兼职兼薪等“柔性引才”形式开展人才智力服务。
    25、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人才政策研究,形成创业创新支持、企业人才优先开发、产业集聚区人才保障、人才优先投资等人才发展政策体系。依托嘉兴科技城、浙江科技孵化城等创新平台打造一批高层次人才创业创新基地和人才驿站,增强区域人才集聚优势。健全创业创新型人才关爱机制和“一站式”服务体系,落实创业创新型人才在安居、配偶就业、子女入托入学、医疗保健等方面的相关待遇。加快建设人才公寓四期工程和市级领军人才公寓,实现县(市、区)人才公寓全覆盖,不断改善人才的居住环境。
    八、优化科技创新环境,营造转型升级氛围
    26、加强科技创新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科技创新作为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把加强科技创新工作摆在经济工作的突出位置。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的实施计划,明确重点,细化措施,强化责任,突出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和第一资源。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形成合力,积极参与和支持科技创新的各项工作。进一步强化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考核,加大对科技创新的考核激励力度。健全科技统计监测、评价和通报制度,及时、准确反映科技创新动态。
    27、完善科技创新制度。切实加强区域创新政策体系建设,完善科技投入、区域创新平台、科技成果产业化、企业技术创新、科技中介服务、科技金融、人才工作等科技政策,形成系统化的科技创新制度。进一步深化科技管理创新,进一步完善立项、监督、执行、验收和评价相分离的科技管理体系。健全科技创新要素保障机制,使政策与体制创新成为推动科技创新的持续动力。
    28、培育科技创新文化。把科技创新贯穿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全过程,努力形成全社会推进科技进步的良好氛围。大力弘扬创新精神,积极培育开拓进取、自强不息、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创新文化,推动创新成果不断涌现、创新人才脱颖而出,为推动转型升级提供强大支撑。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加大科学普及工作,努力提高公众科学素养和科学文化素质。着力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文化环境、法治环境、舆论环境,形成人人崇尚创新、参与创新、敢于创新、乐于创新和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科技创新的良好局面。

中共嘉兴市委
嘉兴市人民政府
201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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