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区纪委:
2014年区妇联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浙委办发[2014]6号)和中共嘉兴市委办《关于做好党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以今年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妇联党组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现向区纪委提交情况报告。
一、加强组织领导,突出责任主体。
区妇联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放在突出位置,与妇联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加强管理和责任分工。
1、加强组织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精神。体现在领导重视,坚持一把手统筹抓。区妇联领导十分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政策法规和省、市、区反腐倡廉会议精神,严格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确定区妇联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坚持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分工,责任到人,谁主管谁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年初有计划,平时抓落实、抓教育,年终有考核。树立自觉意识,自觉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纳入妇联教育宣传工作中,明确妇联在其中的职责和工作重点。具体做法是:一是制定工作计划。年初,召开专题集体研究妇联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计划和具体举措。二是实行责任追究。抓好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务分工和责任分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妇联年度工作综合考评范围,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责任。三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法规、从政道德等宣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了1期“清风讲堂”;与办公室、下属2个幼儿园签订党风廉政和效能建设工作承诺书;今年出台了《关于建立下属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制度的通知》,对下属2个幼儿园委托第三方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