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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2021-06-01 南湖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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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社区:

  为全面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积极发挥考核机制的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强化社区建设工作, 明确工作职责,提升工作格局,确保新区、街道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订2016年度社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2016年度,社区目标责任制考核由日常工作(80分)、社会组织培育(10分)、中心工作(10分)、测评(20分)组成,总分120分。

  1.日常工作(80分)。主要包括党群及精神文明建设(18分)、社区建设和社会事业(22分)、社区平安综治(20分)、社区环境卫生和物业(12分)、社区综合执法工作(8分)。

  2.社会组织培育(10分)。重点考核社区中社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组织建立、工作机制、活动情况和作用成效。

  3.中心工作(10分)。主要包括文明城市建设、“三改一拆”、“五水共治”、G20峰会和乌镇峰会护航及党代表和人大代表选举工作。

  4.测评分(20分)。其中:班子领导对社区测评,基本分5分;两代表一委员和居民满意度测评,基本分15分。

  二、考核方法

  1.工作总结。各社区对照全年重点工作和考核内容要求,认真回顾总结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将工作总结(1500字以内)于2016年12月31日前报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日常工作考评。年终由考评办组织各条线,对各社区全年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

  3.培育社会组织考核。各社区制作PPT,进行总结汇报。

  4.中心工作考核。由各中心工作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进行考核。

  5.测评。领导班子对社区工作测评,由班子成员以无记名方式对各社区履职能力、服务居民、参与中心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情况进行测评;两代表一委员和群众满意度测评由街道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评,根据测评情况确定最后得分。

  三、加分和扣分

  1.加分

  社区工作凡被区委、区政府及以上单位评为先进集体的,以表彰文件或奖牌落款时间为准(时间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采取申报制。由社区填写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分表,提供各项证明材料,经新区、街道考评办审定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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