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局各科(室)、下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住建领域执法行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双随机”抽查监管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93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办法》(浙建〔2016〕12号)的有关要求, 我局制定了《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并按下列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抽查工作。
嘉兴市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8日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的比例不得低于5%;采取区域定向与行业定向相结合方式抽取检查对象的,可以结合实际适当提高比例。
二、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各科室可以采取科学编组、随机匹配的方式,实施全局内随机、单一单位内随机。
三、组织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应当按照“谁登记、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开展抽查工作,上级部门可以委托下级部门开展检查工作。
四、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由各分管领导牵头各科室、单位负责通过摇号随机抽取。
五、抽查实施时间:2017年4月1日至12月23日。
六、局各科室、单位应当按照监督检查事项清单,结合工作实际,科学整合对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避免多头执法和重复执法,并依法及时录入检查结果和向社会公示。
七、各科室认真总结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挖掘工作亮点,找准工作难点,及时上报抽查工作总结和随机抽查事项情况表至局办公室。
附件: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附件1
南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表
序号 | 抽查事件名称 | 抽查对象范围 | 抽查比例或数量 | 检查人员 | 牵头科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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