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拨付南湖区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的通知
嘉兴市汉塘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嘉兴市敦好农牧有限公司: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6]11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厅关于下达2017年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的通知》(浙财农[2017]60号)和《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2]53号)精神,现将南湖区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2541680元拨付给你们(详见附表),其中省级以上财政补助资金1570840元,地方财政补助资金970840元。请上述处理单位收文后及时到区农经局办理拨款手续,且提供单位开户银行和账号。联系人朱敏,联系电话82825170。
为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并将补助对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数量、补助标准和补助金额等情况张榜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附件:南湖区2016年3月至2017年2月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经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