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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农业经济局文件 |
南农〔2017〕81号 |
关于印发《南湖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七星街道办事处:
现将《南湖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经济局
2017年9月12日
南湖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精神、省安委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农业机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到2020年,全区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机制、专项整治机制、农机安全预防机制、农机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基本健全,农机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较大以上农机事故有效遏制,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改善。与2016年相比,全区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0%。
二、治理对象
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包括上道路行驶拖拉机)及其所有者和驾驶操作人员。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压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机制。按照三年综合治理行动总体目标要求,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职责任务,确保区与乡镇、乡镇与村层层签订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书,签订率达100%。农机安全监管部门与辖区农机安全生产主体签订责任书,大力推进主体“三落实五到位”安全责任管理体系建设。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每年组织督查工作不少于2次。
(二)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坚持面向农业、面向农村、面向农民“三面向”原则,通过举办农机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农时季节送安全下乡、节假日农机安全集中宣教、农机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等系列活动,加大农机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使用知识宣传教育力度,唱响安全发展好声音,营造安全发展好氛围。借助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等多方平台,形成集中办班、专题讲座、安全主题活动、安全知识竞赛等灵活多样的安全教育工作机制。在综合治理期间内,全面开展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培训。
(三)加强变型拖拉机年度检验和报废淘汰。强化变型拖拉机源头管控措施,严格检验制度及“谁检验,谁负责”问责制度。自2018年1月1日起,从严变型拖拉机年度安全检验,达不到安全技术标准的不予核发检验合格证。同时加大老旧拖拉机报废淘汰力度,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引导、鼓励变型拖拉机提前报废淘汰,严格延期使用条件,加快存量变型拖拉机的报废退出,力争2020年底全区变型拖拉机全部淘汰。
(四)深入开展农机安全专项整治。结合实际对涉及农机安全的重点机具、重点区域、重点人群加强研究分析,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等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巡查制度,制定巡查计划,突出农忙季节,深入田间场院开展农机安全巡查。探索开展田间农机执法,防止农田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无牌操作。2018年底前,建立健全农机安全巡查日志制、较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和整改督办制,督促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等建立农机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