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经济局文件 |
南农〔2017〕94号 |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经济局关于印发
《南湖区开展农业机械免费实地
安全检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七星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现将《南湖区开展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南湖区开展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经济局
2017年11月9日
附件:
南湖区开展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查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部第1689号公告《农业机械实地安全检验办法》和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专发〔2010〕34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定期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工作,结合南湖区农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围绕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计划目标,全面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农机安全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检查行动,确保农业机械安全技术状态,预防和减少农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结合南湖区实际,试点开展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查工作,对纯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和插秧机四种农业机械定期开展免费实地安全检查;加强农机监理源头管理,深化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封存、淘汰、更新老旧机具,通过试点工作的开展,努力提高我区农业机械“三率”水平。
三、工作职责
区农经局负责组织协调、督导各镇(七星街道)试点开展危及人身安全的农业机械的免费实地安全检查工作。各镇(七星街道)承担纯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和插秧机免费实地安全检查。因南湖区实际客观条件限制,试点期间暂时只对纯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和插秧机进行免费实地安全检查。
四、实施步骤
(一)落实人员(11月底前)。各镇(七星街道)于11月10日前落实1名责任农机员,各村落实1名负责人,区农经局适时组织相关业务的培训。
(二)宣传发动(12月中旬前)。制定《南湖区开展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和部署,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农业机械定期实地安全检验的目的、意义和工作要求,营造良好的检验氛围。
(三)调查准备(2018年2月底前)。各镇(七星街道)完成本辖区内纯农田作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粮食烘干机和插秧机等四种农业机械拥有量及分布情况的普查,按照统一制发的调查登记表(见附表1),以镇(街道)为单位建立备案台帐(见附表2)。登记四种农业机械所有人相关信息与资料,包括行驶证、驾驶证(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身份证明、购机发票、合格证等,于2月底前交给区农机管理站。对于未取得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的个人或单位,各镇(七星街道)督促其及早做好相关证件的申请。
(四)组织实施(2018年3月至5月)。按照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农业机械免费实地安全检验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农业生产情况和农时季节,针对不同农业机械的特点,采取在镇(街道)、村设立检查点、入户检查等灵活方式开展实地安全检查。对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核(换)发牌证;对连续两年以上未使用的其它机械只作登记暂不检验,若要重新投入使用,由所有人提出申请,经责任农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实地安全检查有关表式按照统一规定的表格式样规范填写。通过检查,建立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档案。
(五)培训考核(长期)。根据纯农田作业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人的普查及申请情况,及时上报市农机处,根据上级安排进行培训考核。
五、工作措施与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实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定期免费实地安全检查,是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生产的有效手段。各镇(七星街道)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制订好本镇(街道)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和任务。要把农机定期免费实地安全检查与农业领域“机器换人”示范创建、农机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行动及“平安农机”创建工作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促进农机安全生产,保质保量完成检查任务。
(二)加强协作,保障经费。实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定期免费实地安全检查是一项系统工作。实地安全检查所需的牌、证、表统一由区农经局制作下发。各镇(七星街道)要落实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定期免费实地安全检查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区农经局将积极争取政府购买农机免费实地安全检验公共服务政策。
(三)尽职尽责,严格执法。农业机械安全检查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把关。责任农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要按照规定的检查周期和检查标准定期开展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农业机械定期免费实地安全检查,不得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机具所有人及时排除,同时做好机手的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操作技能指导及新式机具的推广,有效防控农机事故的发生。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免费实地安全检查目的是进一步提高农业机械的使用效力,切实预防农机事故发生,保障农业机械安全运行,同时也是减轻农民负担的一项惠民工程。各镇(七星街道)要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好经验,并提出完善方案的意见与建议,报区农机管理站。
附表1:
农业机械信息登记表
备案登记号:
农业机械所有人及操作人 信息 |
所有人姓名/名称 |
联系电话 |
|
||||
联系地址 |
|
||||||
身份证件名称 |
号码 |
||||||
操作人员姓名 |
联系电话 |
|
|||||
身份证件名称 |
号码 |
||||||
开始操作 插秧机年份 |
培训情况 |
□参加培训 □未参加培训 |
|||||
农业机械信息 |
机具类型 |
生产企业名称 |
|||||
厂牌型号 |
动力机型号/功率 |
||||||
发动机号 |
|
机具(机架)号 |
|||||
机身颜色 |
|
出厂日期 |
|||||
购置日期 |
|
登记日期 |
|||||
机主签名 |
本人已经确认以上信息属实。 (签名/签章) 年 月 日 |
||||||
安全检查 |
检查年份 |
|
|
||||
检查情况 |
|
|
|||||
备注 |
注:1.备案登记号参照区、镇及机具首字编号,如NHXFZ/T001(南湖新丰镇/拖拉机001号);2.安全检查年份是指农机监理机构实施定期免费实地安全检查的年份,如2017年;3.检查情况填“已检”或“未检”;4.备注栏填写机械的变动情况,如所有权转让、机具大修、是否有报废意向及各地认为应该填写的比较重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