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助推服务提速,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日前,南湖区编制印发了《南湖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分三个方面,共八条,是在《南湖区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南政办发〔2015〕15号)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排污权拍卖流程、排污权拍卖方式、拍卖底价和市场交易价及企业因组织形式变动后排污权指标的分配管理等内容。
下一步,南湖区将积极落实该项《补充规定》,切实提高环境容量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深化我区排污权交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