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加快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嘉兴园区(以下简称集聚区)建设,推动检验检测产业集聚发展,根据嘉兴科技城《关于推进国家检验检测高技术服务业集聚区嘉兴园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嘉科管[2018]17号)有关要求,制订本政策。
第一条 【工作场地保障】
1.对入驻集聚区为我市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配套服务的国家级、省级质检中心,给予3-5年的免租政策。对入驻的其他检验检测服务类企业且租用嘉兴科技城管委会自有物业的,给予用房面积不超过2000平方米的3年免租政策。
第二条 【购置设备补贴】
2.对入驻集聚区且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检验检测企业,当年购置仪器设备(不含办公设备)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在市、区按实际投资额联动补助10%基础上,再给予按实际投资额5%的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第三条【鼓励企业做强】
3.对入驻集聚区的检验检测服务类企业,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的,分别给予市区和科技城联动奖励10万元、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的奖励。
4.对年入库税收首次达到50万元、100万元、500万元、1000万元的检验检测服务类企业,分别给予南湖区和科技城联动奖励10万元、20万元、60万元、100万元。对年入库税收首次达到1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的检验检测装备制造企业分别给予南湖区和科技城联动奖励20万元、60万元和100万元。
第四条【促进人才优先发展】
5.对检验检测人才入选国家级、省级、市级各类人才计划的,嘉兴科技城给予上浮5%的配套奖励。对纳入“八大千亿”产业紧缺人才扶持名录的万名人才,在3年管理期内,给予其社会保险(商业保险除外)个人缴纳部分财政全额补贴。对一定规模的检验检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排一套领军人才公寓,减半收费三年;对符合条件的基础人才按人才公寓入住有关规定予以安排。
第五条【培育科技创新】
6. 鼓励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对首次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检验检测企业,给予南湖区和科技城联动奖励20万元。对入驻(迁入)集聚区的检验检测企业参照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给予差额补贴,补贴最多不超过三年。
第六条【鼓励企业上市】
7.检验检测企业在境内、境外首发上市的,给予市、区联动奖励1000万元;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简称“新三板”)挂牌的,给予市、区联动奖励1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集聚区项目建设的,按其项目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第七条【鼓励引强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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