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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1-05-30 南湖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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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

实施意见

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经党工委研究,决定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对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进行换届选举,5月底前全面完成。现结合街道实际,就认真做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浙江省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试行)》等法律法规为准则,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基层政权建设为统领,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动力,以选优配强社区组织班子、打造“敢担当、有定力、高素质、善作为”的南湖铁军为重点,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严肃换届纪律,认真做好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为推动“富裕美好文明自信”现代田园城区建设,率先全面建成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工作要求

  1.从严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教育和引导党员群众把那些“政治素质过硬,有规矩意识和责任担当;治理能力过硬,有带富能力和管理办法;服务本领过硬,有奉献精神和公益热心;品行作风过硬,有公道之心和群众好口碑”的人选为社区组织班子成员,旗帜鲜明地反对把近年来有违法犯罪和违纪行为、道德品质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人选为社区干部。要按照《关于村和社区组织换届中严格把握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通知》要求,明确存在“五不能”、“六不宜”情形的人员,一律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各社区要把区里明确的不能确定为候选人(自荐人)的“五不能”、“六不宜”情形写入选举办法,并严格执行,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人员当选的,当选无效。严格执行候选人资格审查制度,根据《南湖区村(社区)组织换届候选人(自荐人)任职条件联审办法》的要求,对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由社区预审后,报街道进行初审,再报区人大、纪检监察、法院、检察院、组织、政法、公安、民政、司法、农经、国土、规划、信访、农业、卫计等部门进行联审,参选对象系企业经营人员的还要征求环保、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意见,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自荐人)按规定程序提交选举。对通过另选他人形式或者未参加自荐而选出的人员,也要进行资格条件审查,不符合候选人(自荐人)资格条件的,当选无效。

  2.进一步优化社区组织班子结构。按照精干高效原则,合理控制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班子职数,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一般为5—7名,具体职数根据社区规模和工作需要确定。积极推进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引导、鼓励和支持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通过依法选举当选居民委员会成员。现任社区班子成员已到法定退休年龄,原则上不再提名推荐为“两委”候选人。确实特别优秀、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可以经过一定程序,继续提名,具体由街道党工委研究把握,并报区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要着力选优配强社区带头人队伍,按照建设一支勇立潮头的“一好三带四型”(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头服务、带领致富、带动和谐能力强,担当型、创新型、服务型、廉洁型)社区干部队伍的要求,注重把过得硬、敢担当、能带富、会服务、善治理的优秀人才推选到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民委员会主任岗位上来,通过选树一批“先锋书记”,全面提升基层组织班子战斗力。新进社区“两委”班子的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40周岁,新进班子任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的可适当放宽。要拓宽选人视野,鼓励引导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中的优秀分子、大学生社区工作者、具有初级社工师以上职称的人员积极参加社区“两委”班子竞选。进一步完善社区“大党委”制,各社区可结合实际设置一定数量的兼职委员,兼职委员数量根据各社区实际情况确定,从严把握,不占职数,人员要经党工委审核通过后,报区委组织部备案。进一步改善社区组织班子结构,努力把更多的优秀青年、优秀妇女选进“两委”班子。

  3.深化完善“先定事、后选人”制度。换届选举前,全面开展社区干部任期履职考评,重点考评在岗社区干部在推进“五水共治”、“三改一拆”、“退散进集”、文明创建、峰会安保等中心工作中的表现及兑现“三项承诺”情况,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全面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特别政治承诺”,由街道党工委书记与现任社区党组织书记以及参选人进行约谈,引导他们就正确面对选举、保障依法和谐换届、统筹推进工作、加强情况报告等内容,作出特别政治承诺。各社区要围绕建设现代田园城区的目标,科学制定今后三年发展规划和具体任务,组织候选人(自荐人)提出任期目标,作出竞职、服务、辞职“三项承诺”。对拒不作出“三项承诺”的人员,要在社区选举办法中明确规定不能列为候选人(自荐人)。推行“先定事、后选人”工作机制,把党员群众的注意力从“选什么人当官”引导到“选什么人干事”上来,把对党政中心工作不支持、主要精力不在社区、占着位子不干事的不同心、不作为、不担当、不在岗、不干净的人员挡在门外,形成事业选人的良好导向。组织新当选的社区党组织班子进行“班子集体服务承诺”活动,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街道党工委将加强对各项承诺内容的审核把关。

  4.积极探索创新全程民主监督有效形式。坚持从实际出发,探索社区组织换届全程公开、群众参与、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增强换届选举的透明度和公信度,充分调动基层广大党员群众的参与热情。探索建立“党员群众询问”制度,通过开展现场询问、选后履职询问、视频留证等做法,积极营造良好的公平竞争环境。建立“选风选情观察员”制度,由街道邀请老党员、老同志、“两代表一委员”等担任观察员,对社区换届选举全过程进行观察和监督,客观分析选情,定期上报“观察记录”。建立“换届选举全程记实”制,实行“一社区一表”,全面记录社区换届基本情况以及社区“两委”换届各程序的执行情况,由街道各指导组负责审核把关,列入选情档案,强化督查。

  三、工作步骤

  整个社区组织换届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到5月底完成,具体分三个阶段:

  1.组织准备阶段(2017年3月22日前)。主要任务是: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完成社区班子届末考察,准确掌握本辖区党员和居民的基本情况及有关选举动态;建立社区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和日程安排,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实施推进阶段(2017年3月23日—2017年5月20日)。主要任务是:街道党工委对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开展换届政策业务培训。组织开展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宣传,为换届选举工作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舆论氛围。同时,要加强对不稳定和影响换届选举工作的各类因素的排查调处,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4月15日前完成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5月15日前完成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5月20日前完成居务监督委员会换届选举任务。

  3.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5月底前)。主要任务是:认真总结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经验做法,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社区专职工作者聘用制度。开展新当选社区班子成员上岗培训、进一步完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任务、措施,深化社区组织工作规程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社区组织运行机制。

  四、规范程序

  社区组织换届选举,一般按照“先党组织、后居民委员会、再居务监督委员会”的顺序进行。要教育引导党员带头落实社区组织换届工作的各项要求,带头维护良好的换届环境,为广大群众作出示范和表率。各社区党组织换届后要及时做好所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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