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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农业经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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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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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农〔2017〕84号 |
关于下达2017年南湖区省农林渔业经营与
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
各镇(街道)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财政所、各项目实施单位:
为加快我区农业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的转型升级,进一步提升农业科技在发展现代农业中的应用水平,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厅、浙江省林业厅、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16〕120号)和《关于开展2017年度第二批农业项目申报的通知》(南农〔2017〕51号)的要求,对已纳入储备库的该类项目进行了申报、评审,经公示无异议,确定立项项目和建设计划,现将2017年南湖区省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计划下达给你们(见附件),请遵照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财农〔2015〕55号)的要求,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及下达的项目建设计划,细化省补资金用途,完善项目具体实施方案,保障项目建设质量,确保在项目在建设期限内完成。各镇(街道)要落实监管职责,明确项目建设管理和实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监管,及时跟踪、督促、检查项目实施及资金使用情况。
附件:2017年南湖区省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计划
嘉兴市南湖区农业经济局
嘉兴市南湖区财政局
2017年9月25日
附件
2017年南湖区省农林渔业经营与管理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计划
序号 |
项目分类 |
项目名称 |
项目承担单位 |
项目建设地点 |
项目建设年限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嘉兴市 > 南湖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nanhuqu/20210530/140980.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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