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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区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

2021-05-30 南湖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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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社区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社区工作有效开展,结合街道实际情况,现就加强和规范社区资金管理使用提出相关意见及要求:

  一、社区收入

  社区收入包括:

  (一)街道办事处下拨的各项经费,包括社区干部的季度考核奖励、计生小组长补贴、综治条线的平安考核奖励以及守门护院经费、夜餐费补贴、党员教育管理经费、网格化管理考核奖励、居家养老建设补助、文明创建经费、社区文化家园建设补助、垃圾分类经费等专项经费。

  (二)与社区结对单位的共建费收入。

  (三)社区房租收入。

  二、社区支出

  社区支出包括:

  (一)社区干部人员经费,包括四个节日补贴、季度考核奖励、平安考核奖励、夜餐费补贴等经费。

  (二)社区办公经费,包括日常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维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

  (三)专项活动经费,包括计生小组长补贴、守门护院经费、网格化管理考核奖励、党员教育管理、居家养老建设、文明创建、垃圾分类、文体活动、社区文化家园建设补助等专项支出。

  三、相关意见及要求

  (一)社区取得的所有自筹资金收入必须及时、全额缴存至街道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坐支或挪用。

  (二)社区干部人员经费中的夜餐费补贴由社区自行承担。

  (三)社区的资产租赁必须签订规范的承租合同,且租赁收入不能低于同期周边价格的5%,房屋租赁时间应不超过本届社区任期,合同签好后报街道国资办备案。

  (四)社区的房租收入年末统一计提,80%留存社区,20%上交街道。(20%已计提出来,但未上交给办事处,截止2017年末帐上已计提29万元)

  (五)社区应有专人负责资产管理工作,做好资产的登记、维护管理工作,报废资产必须填报废旧资产处置申请表并报党政办备案。

  (六)各条线落实到社区开展的活动,若有专项经费,可将经费下拨至社区,由社区统一支付(如果专项经费没有及时到位,可由社区垫付,等经费下来后再拨付给社区);若没有专项经费,按照“谁采购,谁支付”明确支出,如果是条线采购,则由条线支出,如果是社区采购,则由社区支出。

  (七)社区争取到的上级补助资金(区级及区级资金以上,共建费除外),在年度结束时由社区办书面罗列各社区当年争取到的上级补助资金明细表,扣除街道相同项目经费预算拨付款后的结余部分划入社区账户,由社区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使用。

  (八)各社区每年11月30日前应报下一年度的支出预算给街道纪工委、会计服务中心和社区办。

  (九)审批程序:

  1.各社区支出在审批业务中涉及党员、党建等关于党务方面的事项分别由社区经办人、社区书记、街道组织委员签字方可报销。

  2.其余各项社区开支须严格按如下审批程序开支报销:

  ——审批流程:

  (1)支出在500元以下的(包括500元)的社区日常开支(矿泉水、办公用品)由社区经办人(2人)、社区书记(主任)审批报销。

  (2)社区每月的水电费等固定支出、公益性岗位支出由社区经办人(2人)、社区书记(主任)审批报销。

  (3)500—1000元(不包括1000元)的支出:由社区经办人(2人)、社区书记(主任)、社区分管领导审批报销。

  (4)预算支出在1000—5000元(不包括5000元)的:须预先填写《解放街道社区经费预算使用申报表》,并附明细方案,每月10日、20日提交街道社区办,社区分管领导审批后方可开支;开支后由社区经办人(2人)、社区书记(主任)、社区分管领导审批报销。

  (5)预算支出在5000—10000元(不包括10000元)的:《预算使用申报表》须经社区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方可开支。开支后由社区经办人(2人)、社区书记(主任)、社区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报销。

  (6)预算支出在10000元以上的:须在每月20日前提交具体的支出明细方案给街道社区办,经街道班子会议讨论会方可实施。开支后由社区经办人(2人)、社区书记(主任)、社区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报销。

  (7)对于街道办事处各条线下拨的专项经费须在严格按照上述预算申报、报销流程外,对于1000元以上的《预算申报表》、开支报销等都须先经街道相关条线分管领导审批,再按照上述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开支、报销。

  (8)凡涉及社区工程项目都须经社区“两委”班子会议讨论(附会议纪要)后,预先填写《工程项目付款申请表》,经街道社区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方可设施。

  ——重点审批项目:

  (1)工程类项目:标的额在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须询价程序(至少3家以上单位)确定施工单位;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须公开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30000元以上按照街道有关招标办法办理。

  (2)广告设计类项目5000元以上须询价程序(至少3家以上单位比价)确定承接单位。

  (3)社区采购物品凡在区财政集中采购目录的,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预先经社区分管领导、街道办事处主任审批后由党政办按规定实施。

  (4)单笔支出超过1000元的原则上须转账支出,尽量减少现金使用。

  ——审批附件:

  (1)购买办公用品、日用品等都须附上明细清单和原始凭证(超市小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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