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级机关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个注重”的指示精神,弘扬家庭美德以好家教好家风引领好家庭,打造红船旁的“五好文明家庭”,进一步促进家庭和睦、推动社会和谐、建设和美南湖。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2018年度百村(社区)千户“五好文明家庭”暨“南湖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家庭和·家教优·家风正·家园美
二、活动时间
8月至10月
三、评选条件
在全区范围内,以“爱国守法,遵德守礼;敬业诚信,热心公益;平等和谐,孝老爱亲;家风优良,科学教子;移风易俗,绿色节俭”五好标准组织开展评选工作。所评选的家庭要突出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家庭美德建设、弘扬时代新风等方面具有广泛影响力和示范带动作用。
四、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评选村(社区)、镇(街道)等“五好文明家庭”(8月—9月)。
活动以组织推荐和社会推荐(自荐)相结合。
各村、社区广泛开展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五大类别的“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各村、社区要层层发动,户户参与,激发广大群众寻找身边“五好文明家庭”的积极性,引导群众自荐、互推、互评。各村(社区)评树村(社区)级“五好文明家庭”不少于10户。
各镇(街道)妇联在指导好村、社区开展评选活动的基础上,组织评选镇(街道)“十佳五好文明家庭”。机关妇工委、教文体局、公安分局要做好本系统的“五好文明家庭”评选工作。
(二)第二阶段:评选区“五好文明家庭”。(9月-10月)
1.推荐提名(9月20—30日)。各镇、街道、区属妇女组织上报推荐区级“五好文明家庭”。推荐的家庭要求征求综治、公安、计生等部门意见;在推荐家庭成员中有党员、公职人员的,还要征求纪检、监察等机关部门意见;有从事经济活动的人员还要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推荐家庭由各镇(街道)妇联、区属妇女组织审核后上报。
在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家庭自荐的基础上,由区妇联、区文明办等部门共同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南湖区2018年度“百户五好文明家庭”和“南湖最美家庭”提名户。
2.评选公示(10月15日前)。开展“南湖最美家庭”提名户的先进事迹传播,通过新兴媒体进一步扩大影响。在南湖区妇联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开投票,同时由区妇联、区文明办等部门共同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最终确定“十佳南湖最美家庭”和“南湖最美家庭”提名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