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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湖区引进人才一次性安家补贴和购房补助发放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为加快实施创新驱动、人才强区战略,优化人口结构和创新创业环境,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发挥人才支撑和保障作用,提高城市竞争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制定出台了《南湖区引进人才一次性安家补贴和购房补助发放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现就《实施细则》的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制定目的。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和省人才发展“十三五”规划,谋划实施一批最能补齐发展短板、最能激发潜在优势的重大人才举措,引导和推动我区企业在引进人才、培育人才、用好人才等关键环节发挥主体作用,让硕博人才充分集聚,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二)政策依据。主要依据《关于印发<南湖区推动经济转型升级若干政策>的通知》(南政发〔2017〕96号)、《关于印发<南湖区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南政发〔2017〕95号)等文件。
二、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1.硕博人才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2017年1月1日后,到南湖区工作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可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2万元、5万元的标准享受一次性安家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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