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税目 | 征收范围 | 计税单位 | 税率(税额) |
一、烟 1.甲类卷烟 2.乙卷烟 3.雪茄烟 4.烟丝 二、酒及酒精 1.粮食白酒 2.薯类白酒 3.黄酒 4.啤酒 5.其他酒 6.酒精 三、化妆品 四、护肤护发品 五、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六、鞭炮、焰火 七、汽油 八、柴油 九、汽车轮胎 十、摩托车 十一、小汽车 1.小轿车 气缸容量(排气量,下 同)在2200毫升以上的 (含220毫升)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 ?/FONT>2200毫升的(含1000 毫升) 气缸容量在1000毫升 以下的 2.越野车(四轮驱动)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 以上的(含2400毫升) 气缸容量在2400毫升 以下的 3.小客车(面包车) 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 以上的(含2000毫升) 气缸容量在2000毫升 以下的 | 包括各种进口卷烟
包括成套化妆品 包括各种金、银、珠宝首饰及珠宝玉石
22座以下 |
吨 吨
升 升 | 45% 40% 40% 30% 25% 15% 240元 220元 10% 5% 30% 17% 10% 15% 0.2元 0.1元 10% 10%
8%
5%
3%
5% 3%
5% 3% |
总理 李鹏
一九九三年十二月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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