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设区市环保局、经信委: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 的通知》(国发 ( 2015 J 17 号)以及《浙江省人 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 污染防治行 动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 ( 2016] 12 号 ),根据《工业信 息化部 环保部关于印发 <水污染防治重点行 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 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接 C 2016 J 275 号) 要求,现将《浙江省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方案》印 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浙政发 ( 2016] 12 号 ), 根据《工业信息化部环保部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 推行方案>的通知》(工信部联接 ( 2016] 275 号)要求 , 为确保完成水污染防治重点行业专项治理任务,从源头控制污染物 产生和排放,结合我省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造纸、焦化、氮肥、有色金属、印染、农副食品加工、 原料药制造、制革、农药、电锁等行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 开展专项整治 , 实施清洁化改造。到 2019 年底, 全省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任务全面完成。巩固提升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成效, 实现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清洁化改造
全面排查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情况,明确清洁化改造 企业清单,按行业分布完成改造任务。率先对造纸、焦化、氮 肥、 印染、 制药、 制革等六大 重点行 业开展 清洁化 改造。2017 年底前,造纸行业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纸 浆技术改造、钢铁企业焦炉于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 产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全面完成,印染行业低排水染
— 3 -
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络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基本完成。
2018 年底前, 六大重点行业全面完成清洁化改造。2019 年全面完成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
(二)控制新增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