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镇属相关部门,相关企业:
根据《南湖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和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小家电(集成吊顶)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现将工作方案下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余新镇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4日
余新镇小家电(集成吊顶)产品质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南湖区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年)》(南政办发〔2018〕20号)和区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的要求,针对我镇小家电(集成吊顶)行业中存在的产品质量低劣、伪造或者冒用3C 认证、虚假标注和傍名牌等现象,经镇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区域内集中开展小家电(集成吊顶)行业产品质量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此次集中整治行动,提升辖区小家电(室内加热器、灯具、换气扇)产品监督抽查合格率,2018年度提升至85%以上,2019年度提升至95%以上;企业产品质量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主体责任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意识明显提高;加大打击查处力度,严肃查处一批制假售假和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取缔一批无证无照企业和清退一批“低小散”企业,扶持发展一批遵纪守法、产品质量优质、管理良好的小微企业;探索建立小家电(集成吊顶)产业行业规范发展路径,完善行业自律、企业自我监督和监管部门监管三者相融合的监管体制。
二、整治重点
此次集中整治重点查处和打击以下违法行为:(一)制假售假行为以及利用他人商标或知名企业商号进行“傍名牌”非法生产小家电产品行为;(二)利用网络、产品包装、说明书等各种形式开展虚假宣传或引人误解宣传行为;(三)无照经营、无3C认证、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非法从事室内加热器、灯具、换气扇生产行为;(四)生产销售不合格室内加热器、灯具、换气扇等产品行为;(五)利用虚假交易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六)违法标注产品标识行为。
三、整治阶段
(一)部署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自即日起至2018年9月底)。召集全镇小家电(集成吊顶)企业主召开部署会议,明确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目标和要求,各企业迅速行动起来,认真自行排查企业产品生产全过程链条中可能存在的产品质量违法和其他各类安全隐患,并立即予以整改。
(二)排查整治和严格执法阶段(2018年10月至2018年11月)。围绕确定的整治重点,组织力量、部门联动,全面开展深入排查,全力整治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执法,落实责任,攻坚克难,强力推进,确保整治行动各项任务完成。
(三)整治巩固和总结提升阶段(2018年12月)。认真总结此次集中整治工作经验,全面梳理整治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建立 健全长效管控机制,确保整治成果常态化、长效化。
四、整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