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派驻中队(分局)、局机关科室(队、中心):
为进一步巩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积极引导市民树立文明养犬意识,做“文明养犬人”,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筛选出具有代表性的小区,开展“文明养犬示范小区”试点工作。现将相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试点摸底、宣传教育、活动引导、自治管理等方式,详实了解掌握小区业主养犬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逐步引导小区业主自觉依法、文明、科学、规范养犬,杜绝不文明养犬行为,营造人犬和谐、邻里和谐的良好氛围,进而增强全体业主的获得感,促进城市文明指数的提高。
二、阶段划分
(一)调研摸底确定对象。(1月上旬)
各街道派驻中队结合实际情况,分别推荐一个小区(三环以内),由区犬管办结合实际调研后确定一至两个小区为试点对象。要求推荐的小区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可操作性,住户在800户以下,入住率80%以上,相对封闭并有物业管理。
(二)上门登记宣传发动。(1月20日前)
确定试点对象后,由犬管办牵头,联合辖区中队、派出所、社区、物业和宠物医院等相关单位,利用周末业主休息时间,上门开展摸底登记、宣传发动工作。要求做到业主养犬底数明、养犬登记清、宣传氛围浓。
(三)创建攻坚习惯养成。(2月底前)
借鉴外地先进经验,以物业和业委会自治的模式,对小区内养犬实行记分制度,当记满12分时,由区犬管办暂时保管犬只,犬主必须参加相关知识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后再行送还。物业为养犬业主提供必要的硬件保障,社区、区犬管办加强督查指导,通过一定时间的共同努力,达到业主文明养犬习惯养成。
(四)总结提高经验推广。(3月底前)
各单位要及时发现掌握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不断探索共同协商解决,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可复制操作的具体意见建议,区犬管办适时召开现场会进行总结推广。
三、工作要求
(一)深入发动,摸清底数。各相关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责,及时抽调得力人员,紧密配合,认真开展工作,确实摸底试点对象底数,确保工作成效。
(二)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各相关单位要相互配合,结合工作实际,统筹安排,落实责任,杜绝推诿扯皮,形成一加一大于二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