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嘉兴是一座具有悠久历史和光荣革命传统的江南水乡古城,拥有82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和1000多件可移动革命文物。为切实增强我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和《关于浙江省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8-2022年)的意见》精神,特结合我市实际工作情况制定《嘉兴市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程(2019-2022年)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实施重大革命文物保护维修项目,重点打造一批反映我市革命斗争历史、社会主义建设成就的展览展示项目,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状况显著改善,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传承体系基本健全,革命文化传承发展平台基本形成,革命文物资源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助力嘉兴打造“红船魂、国际范、运河情、江南韵”特色城市风貌等方面更好地发挥独特作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成果更多惠及人民群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革命文物基础工作。一是加强革命文物数据库建设。全面调查梳理我市革命文物资源,建立数据库,公布文物名录。二是加强对革命文物、革命文献和现代化发展物证的认定、定级、建账、建档和研究工作。设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专项课题,博物馆、文保所、纪念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以红船精神、革命史、建设史、改革开放史等为重点,积极开展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研究。三是建立排查制度。宣传部门、文物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革命文物进行全面排查,并把排查报告上报相关部门。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险情的革命文物,应视轻重缓急,抓紧制订保护修复计划。四是加大对革命文物和现代化发展物证的征集力度。
(二)加大革命文物保护传承力度。坚持抢救性和预防性保护并重,实施革命旧址维修保护行动计划和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计划,实施革命文物保养维护工程和革命文物平安工程,努力改善革命文物保存状况。2019年年底前把新发现的革命文物依法纳入保护范畴,把保存完整、价值突出、特色鲜明的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并依法落实好保护措施。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文物不得擅自迁移、拆除。新建改扩建革命纪念设施应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未批先建、边报边建。
(三)提高革命文物活化利用水平。2019年11月前全市各级宣传、文化和旅游、文物部门实现管理使用的革命文物类文物保护单位全部对外开放,其他部门管理使用的尽可能对外开放。按照中央统一规划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结合重大历史事件、重要历史人物和中华民族传统节庆,精心设计活动内容和载体,依托革命文物资源组织开展重大纪念活动。深入挖掘革命文物的价值内涵和文化元素,加强以革命文物、革命人物、革命事迹为原型的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开发和文艺精品创作生产,促进文化消费。积极打造以红色旅游为主题的研学旅行线路、体验旅游线路。
(四)提升革命文物展示水平。坚持有址可寻、有物可看、有史可讲、有事可说,着力策划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精品,做到见人见物见精神。实施革命文物展陈提升工程,重点做好嘉兴南湖革命纪念馆基本陈列提升工程,及时补充体现时代精神的展陈内容。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基本陈列超过5年的可进行局部改陈布展,基本陈列超过10年的可进行全面改陈布展。建立展陈内容和解说词研究审查制度,宣传、文物、党史文献部门要按照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好政治关和史实关,增强展陈说明和讲解内容的准确性、完整性、权威性,反对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虚无主义。坚持展示方式与展陈内容相得益彰,适度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增强革命文物陈列展览的互动性、体验性。坚持节俭办展、绿色办展,做到因地制宜、够用适用,力戒贪大求洋、富丽堂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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