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为规范建设工地市容秩序,根据国务院、省市容条例以及国家、省城市容貌标准、标准化工地的有关规定,结合南湖区实际,制定本规范。
二、施工单位是建设工程用地的市容环卫责任人;尚未开工的,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用地的市容环卫责任人。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
1、保持市容整洁,无乱停车、乱设摊、乱搭建、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吊挂、乱堆放、无污染路面或带泥行驶等行为。
2、保持环境卫生整洁,按照责任分工定时清扫、保洁。
3、及时清理垃圾,无暴露垃圾、污水、污迹,防止蚊蝇孳生。
4、按照规定设置环境卫生设施,并保持整洁、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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