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一、为规范共享单车日常运行,保障城市市容市貌,根据国务院、省市容条例以及国家、省城市容貌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南湖区实际,制定本规范。
二、本规范所称共享单车包括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互联网租赁助力车、互联网租赁电动车。
三、共享单车企业需要准许经营,必须在嘉兴市交通局进行备案,同时需征得南湖区政府相关部门同意。
四、共享单车企业要做到“三规范”:服务规范、管理规范、停放规范。
1、服务规范:共享单车企业工作人员要服装统一,佩戴工作牌,文明用语,注重形象。
2、管理规范:共享单车企业应根据政府要求配足运维人员、运维车辆,数据共享,服从政府管理。
3、停放规范:所有车辆都必须停放在停车泊位内,方向一致。
五、共享单车企业要做到“三及时”:及时响应、及时运维、及时汇报。
1、及时响应:对于政府发现、群众举报等共享单车问题,共享单车企业要及时响应,立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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