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现就实施嘉兴新制造“555”行动(建设制造业现代产业体系:5大产业集群、5大新兴产业、5大标志性产业链)提出如下意见。
一、聚焦首位战略,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三地”建设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深入贯彻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首位战略,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切实推进制造业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巩固提升制造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和辐射带动作用,建设长三角区域先进制造业基地、数字经济高地和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地。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25年,全市规上工业总产值突破1.6万亿元,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在40%以上,形成“555”制造业现代产业体系(即打造1个世界级、1个国家级、1个长三角区域级、2个省级共5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培育5大新兴产业,形成5条标志性特色产业链),实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制造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规上企业、百亿元以上企业数量3个倍增,世界和中国民企500强企业达到10家以上,全国和省内隐形冠军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二、聚焦产业链现代化,打造高质量产业集群
(三)打造五大先进制造业集群。按照巩固支柱产业、壮大优势产业的原则,在全市培育形成5大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即:打造世界级现代纺织、国家级新能源、长三角区域级化工新材料和省级汽车制造、智能家居共5个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实施培育先进制造业集群行动计划,建设一批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示范区,采用区域激励、平台和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落实“一集群一机构”推进机制要求,对先进制造业产业集群发展促进机构连续三年每年给予10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培育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集成电路、人工智能、氢能源、航空航天、生命健康5个新兴产业,实施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行动计划,建设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未来产业先导区,采用区域激励、平台和项目补助等方式,给予最高1000万元奖补;对5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企业年营收首次达到1亿元以上的企业,给予分档定额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五)推进五大产业链提升发展。围绕产业链完善创新链、人才链、政策链。立足现有产业基础,着眼未来产业发展制高点,依托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推进5大标志性特色产业链发展,重点打造时尚链和新能源链2个标志性产业链,重点培育数字链、绿色链、健康链3个智慧特色产业链。建立一名联系领导、一个承载主体、一批龙头骨干企业、一个创新平台、一批重点项目、一个专家服务团队“六个一”推进机制,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不低于70%用于推进产业链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六)培育强链企业。实施企业规模和效益三年倍增计划,深化“领军企业”“瞪羚企业”培育,选择一批产业前景好、发展基础好、管理创新好的“三好”企业作为就地倍增试点企业,通过优化要素、专项扶持等政策倾斜,聚焦聚力,到2025年实现规模翻番、效益翻番。对首次入围或排名明显提升的全国民营500强的企业,营业收入首次突破50亿元、100亿元、500亿元、1000亿元,且当年实缴税收增速超10%(含)的制造业企业,当年增长超10%部分形成的市、县(市、区)地方贡献部分全部奖励给企业。实施“雏鹰行动”,推动中小微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对国家级、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隐形冠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对2019年(含)以后升规且连续三年在规的制造业企业给予30万元的奖励。(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七)实施强链项目。编制产业链招商路线图,建立项目首报首谈和项目信息共享等机制,探索建立以统筹规划、政策、项目、要素为主要内容的全市“一盘棋”大招商格局。围绕标志性特色产业链,争取省级“百项万亿”重大制造业项目和国家重大制造业项目的战略布局。对世界500强企业、全球行业龙头企业在嘉新设(或增资设立)的年到账10亿元(外资金额超过1亿美元)以上的强链项目,可按“一事一议”方式给予重点支持。推动重大项目纳入国家专项和产业基金支持计划,对落地的重大招引项目给予贴息支持,实施利率优惠政策。对强链投资项目,分类分档,按实施进度,采取退坡机制进行综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奖补200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三、聚焦“万亩千亿”,提升产业集群载体能级
(八)提升平台产业集聚度。深入推进21个“万亩千亿”重大产业平台实质性整合提升,统一规划、管理和招商,与有关镇(街道)探索建立利益分享机制。鼓励集聚主导特色产业,按照“全市一盘棋、差异竞争、错位发展”的思路,每个重大产业平台明确1~2个主导产业,重大产业平台引进项目占主导产业的比重不低于80%,重大产业平台工业投资、产出效益占全市工业的比重不低于80%。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园区建设,采用项目和平台补助方式给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经信局)
(九)打造高质量国际产业合作园区。大力提升各级开发区功能优势,创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之地。充分发挥全市国际产业合作园平台功能,进一步深化与德国、日本、荷兰等发达国家产业合作。实现省级以上国际产业合作园县(市、区)全覆盖,将国际产业合作园打造成为新时期高质量外资集聚先行区的新标杆、参与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的新亮点。(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十)提升发展小微企业园。推动小微企业园集约发展,对存量小微企业园增加容积率达到2.0以上的,超过2.0部分折算成建筑面积,按照150元/平方米给予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500万元。加快小微企业园运维机构培育,对注册在市本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开展实质性服务的小微企业园第三方运维机构,经考核合格,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财政奖励。完善小微企业园配套功能建设,推进小微企业园服务联盟建设,对经批准并按照实体化运行、低成本收费、全方位服务的,经考核合格,一次性补助50万元。(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四、聚焦产业基础再造,增强制造业核心优势
(十一)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实施关键核心技术突破行动,聚焦标志性特色产业链和产业基础领域,发布核心技术(产品)需求目录和供给目录,对目录内项目给予激励支持。实施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提升行动,对经认定的国内、省内、市内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新材料首批次和工业软件首版次的项目,分档给予150万元、50万元和20万元的奖励。实施产品“更芯换代”专项行动,推动传统产品向智能产品升级,对产品“更芯换代”项目给予最高150万元的奖励。以工业设计赋能制造业,“更芯换代”产品设计服务费超100万元的,给予设计机构分档奖励。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分别给予15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实施产业基础再造示范创建行动,瞄准产业基础高级化目标,谋划推进产业基础再造工程,实施工业强基工程项目计划,单个项目最高给予2000万元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十二)实施品质标准提升行动。实施新一轮质量提升行动计划,到2025年,制造业产品质量合格率达到94%以上,力争实现中国质量奖“零的突破”,获得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2家以上,制定实施“浙江制造”标准300个,新增“品字标”认证企业50家以上。对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浙江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创新奖)、嘉兴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单位,分别给予3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奖励;加大知识产权强企建设力度,贯彻实施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到2025年知识产权贯标企业总数达到500家。对获得驰名商标(不含司法认定)的工业企业给予5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省级商标品牌示范(知识产权示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