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市、有关区卫生健康委(局):
为加快推进我省城市医疗联合体规范有序建设发展,调整优化医疗资源结构布局,提升医疗服务体系整体效能,助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更好地满足群众健康需求,我委制定了《浙江省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2月30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浙江省城市医疗联合体建设工作方案
(试 行)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水平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7〕116号)等文件精神,推动城市医疗服务体系高效整合,建设与“重要窗口”相匹配的城市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提升区域服务能力、完善双向转诊机制为重点,持续优化城市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建立不同级别、类别医疗卫生机构间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联系紧密的分工协作机制,努力构建优质高效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坚持政府主导,根据区域医疗资源结构布局和群众健康需求,按照“规划发展、分区包段、防治结合、行业监管”的要求,充分整合区域医疗资源,统筹规划城市医联体建设,实现网格化布局管理。
2.功能清晰,上下贯通。以实现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为导向,落实城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发挥城市医联体牵头医院的技术辐射和带动作用,推进区域医疗资源共建共享,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整体能力与绩效。
3.创新机制,持续发展。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健全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和保障可持续的城市医联体发展机制,逐步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服务同质化水平,着力增强群众的健康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工作目标。
在城市医联体网格化全覆盖基础上,到2025年,城市医联体成为服务、责任、利益、管理共同体,区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明显增强,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升,形成科学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模式;城市医联体成员单位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健康管理能力明显增强,达到与区域医疗相匹配的服务能力。
二、主要任务
(一)统筹规划,完善网格化布局管理。
1.整合医疗卫生机构资源。各设区市结合实际,将未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的市辖区划分为若干网格,网格内组建由市级三级公立医院或者代表辖区医疗水平的医院牵头,其他若干家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机构等为成员的城市医联体,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治疗、护理、康复等全方位全周期的医疗卫生服务。支持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牵头组建城市医联体或专科联盟。鼓励社会力量办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城市医联体。推动城市医联体间开展业务协作。省级医院应当与城市医联体形成更高层次合作关系,原则上不牵头管理城市医联体网格。
2.健全城市医联体治理结构。城市医联体内牵头医院和成员单位的办医主体责任、法人资格、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机构及人员性质、基本功能等原则上保持不变,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创新。城市医联体应当设立管理专门机构,统筹城市医联体规划建设、投入保障、项目实施、人事安排和考核监管等重大事项。城市医联体应当制订医联体章程,规定牵头医院与成员单位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明确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建立利益共享机制。
3.促进医疗卫生资源集约利用。城市医联体应当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整合设置人力资源、财务、公共卫生、信息和后勤等管理中心,逐步实现城市医联体内行政管理、医疗业务、公共卫生服务、后勤服务、信息系统统筹管理,统筹城市医联体内物资采购和设备配置,主动控制运行成本。
(二)整合共享,推进资源上下贯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