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机关各部门、市直南湖各单位:
《关于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试行)》已经九届区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促进外贸提质增效创新发展的政策意见
(试行)
为积极应对当前外贸下行压力,有效帮助企业化解各种困难,充分发挥外贸对经济增长的支撑作用,推动全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1、优化出口商品结构。鼓励生产型企业加大对机电或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对当年新增出口额5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给予每家企业15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当年新增出口额1000万美元(含)—2000万美元的,给予每家企业3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当年新增出口额2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给予每家企业5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当年新增出口额3000万美元(含)—5000万美元的,给予每家企业7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当年新增出口额5000万美元(含)以上的,给予每家企业1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当年新增出口额1亿美元(含)以上的,给予每家企业200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对生产型企业当年出口机电或高新技术产品金额达到3000万美元、5000万美元、1亿美元、2亿美元,且增幅在全区平均水平及以上的,分别给予企业30万元、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奖励。本奖励与上述生产型企业当年新增500万美元以上高新机电类产品出口的规定不重复奖励,可就高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