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级有关部门、市直属有关单位:
《南湖区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湖区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
(2015—2017年)
为切实加强全区餐桌安全治理,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省、市精神及区委、区政府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目标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市餐桌安全治理行动三年计划2015~2017年)的通知》(嘉政办发〔2015〕46号)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社会共治”原则,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智慧监管”,着力以“问题清单”解决重点领域、重点品种、风险隐患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以“责任清单”落实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以“权力清单”推进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努力,进一步完善从“田间到餐桌”的全过程食品安全管控体系,使食品安全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完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诚信体系更加健全,食品安全重点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得到严厉制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初步形成,努力建设食品安全放心城区。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农产品(种植业产品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规范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生产、经营和使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健全畜禽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对生猪(牛)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严禁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猪(牛)肉等产品出厂。落实病死畜禽收集处理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规范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探索建立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管理衔接机制,完善产地准出管理制度。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力度,落实“红黑榜”制度(责任单位:区农经局、区市场监管局。排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实施“三小一市场”整治提升工程。按照疏堵结合、源头治理、标本兼治、统筹监管原则,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食品小摊贩、农贸市场(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三小一市场”)为整治重点,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取缔无证无照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和分类监管制度,鼓励和引导“三小一市场”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高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全面推行小作坊“负面清单”管理和申报备案管理制度,探索完善小作坊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农贸市场监管,强化市场举办者的管理责任,重点做好农贸市场质量追溯体系和快速检测体系建设,打造统一的食用农产品市场流通信息平台,实施公众免费检测服务。全力推进“阳光厨房”建设工程,提升餐饮量化分级动态管理质量。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加快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规范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和后端管理。落实学校(托幼机构)、建筑工地、医疗机构、宗教场所等集中用餐单位的主管部门食品安全管理职责,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农经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教文体局、区住建局、区民宗局)。
(三)实施进口食品市场整治规范工程。全面实施进口食品分等分类管理,以进口乳制品、食用油、肉类、酒类等为重点品种,以冷库、批发市场等进口食品储存、经营场所为重点部位,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深挖案源线索,依法严厉打击走私、逃避监管、假冒进口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实施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提升工程。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和执法查处,落实属地政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以白玉蜗牛、甲鱼等高密度养殖品种等为重点,严厉打击生产过程中使用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类等禁用农(渔)药等行为,推进渔业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生产。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创建和渔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建立完善水产品产地环境监测、病死水生动物无害化处理、水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管理、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监管机制,保障初级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单位:区农经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