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嘉兴科技城、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属各单位:
为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更好推动南湖区省级金融创新示范区建设、吸引优质资本集聚,高水平贯彻落实全省“凤凰行动”计划和全市“上市100”专项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支持和促进作用,根据省、市相关意见,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意见。
一、推进普惠金融服务
(一)提高信贷支持力度
1.开展金融支持“扩总量”专项行动。积极引导辖区金融机构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性资金,提升金融体系供贷能力。各银行机构要积极与上级行沟通对接,争取信贷政策和资源倾斜,加大信贷资金投放,确保在各自系统内信贷份额稳中有升。
2.开展首贷和信用贷拓展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持续开展首贷、信用贷的拓展,提高小微企业融资可得性和覆盖面。完善金融指导员、联企服务员、税务员“三员”服务机制,梳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贷户”名单。力争2021年新增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首贷户超过500户。加大信用贷款支持力度,力争全年信用贷款余额增速10%以上。
(二)开展科技型、人才型企业保证保险试点工作
1.合作模式。采取银行、担保、保险三方的合作模式。选择实力较强、信誉良好、管理经验丰富的银行与信保基金、保险公司开展试点业务。重点支持南湖区符合产业政策导向、科技含量较高、成长性较强的人才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型小微企业,且以前未通过信保基金担保贷款的企业或以前信保基金有存量担保但本次新增贷款的企业。
2.建立保费补贴机制。试点第一年,科技型、人才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总额不超过2亿元。对贷款企业的保险费率给予60%的补贴。第二年,根据第一年的放贷情况调整科技型、人才型企业保证保险贷款放贷规模。
3.建立激励措施。当年贷款发放金额合计达到1亿元以上,给予合作银行贷款发放金额3‰的奖励。当年担保贷款发放金额达到1亿元以上,给予担保机构担保贷款发放金额3‰的奖励。
(三)建立银行考评机制
完善南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考核办法。建立百分制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对金融机构支持南湖区经济建设、服务实体经济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公款竞争性存放的赋分依据。对南湖区范围内的市级分行、区级支行分别进行分类评价,根据综合评价得分高低,市级银行设突出贡献奖10名;区级银行设一等奖4名,二等奖6名,由区政府办公室发文予以表彰,具体考核细则另行制定。
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一)加快推进企业股改、上市(挂牌)
1.高水平贯彻落实全省“凤凰行动”计划和全市“上市100”专项行动计划,引导和推动企业积极对接资本市场,加快股改、上市(挂牌)步伐。力争2021年新增3家上市公司,到“十四五”末,全区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实现翻番,总数达到16家。
2.建立覆盖企业上市全过程的政策支撑体系,对企业培育、股改、挂牌、上市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奖励;对企业股改中的相应支出费用,根据企业综合贡献度给予奖补,具体按照企业股改中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产生的地方综合贡献部分计算,全额补助给相应的贡献人,单个项目市区联动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对上市企业首发融资募集资金用于南湖区项目建设的,按其实际投资额的1%给予奖励,市区联动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规上(限上)企业完成一般规范性股改,区级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其中10万元奖励给企业经营团队。规下(限下)企业完成一般规范性股改,区级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双招双引”企业经镇(街道、园区)推荐新设为股份公司的,区级一次性奖励3万元。
(二)鼓励上市(挂牌)企业做大做强
1.对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资本市场实施再融资(包括配股、增发、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债、可转债、可分离债等)并投在南湖区内项目(包括补充流动资金)的,按实际投资额的0.3%给予市区联动奖励,单家企业当年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2.对上市公司对外开展并购重组并达到证监会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在完成重组资产产权过户后,按并购交易实际发生额的0.5%给予市区联动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涉及发行股份收购资产方式重组的与再融资奖励不重复享受。
(三)加大优质企业招引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