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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2019年度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甬梅物政办20号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2019年度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docx
甬梅物政办〔2019〕20号
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2019年度
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管委会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2019年度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宁波梅山物流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7日
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2019年度
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绩效和水平,服务推进国际港口名城和东方文明之都建设,加速推进宁波产业转型升级,制定本办法。
一、评价范围和对象
管委会各招商部门。
二、评价目标及指标分解
以市里下达的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国内招商引资工作目标任务为考核目标,2019年我委国内招商引进实际到位资金目标任务为57.2亿元。各部门具体评价指标分解详见“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2019年度国内招商引资工作评价指标分解表”(见附件1)。
三、评价办法
(一)评价标准(见附件2)
1.采用将指标换算成评价分办法。
2.采用按实绩加(减)分制方法。对每项评价内容,超额完成评价指标的按确定的加分比例相应加分;没有完成评价指标的,不得分或按基本分比例相应减分。
3.非量化指标采用附加分的办法。
(二)考核分值。考核基础分为100分,另外根据不同考核内容设置一定的加减分项,年终根据考核评分细则测算出各单位最终得分。
四、评价工作组织实施
由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考核管理办法和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考核结果作为招商部门年度经济目标考核的依据之一。
五、其他事项
(一)各单位按照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做好国内招商引资实到项目资金相关数据统计和材料报送工作。
(二)本办法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由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浙商创业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2019年度国内招商
引资工作评价指标分解表
2.宁波梅山国际物流产业集聚区2019年度国内招商
引资工作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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