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教〔2006〕49号
关于开展2006年爱心结对助学活动的通知
鹿城区属各中、小学校:
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06年结对助学活动的通知》(温教办〔2006〕46号),结合鹿城区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由鹿城区教育局、鹿城区慈善总会、鹿城区人民教育基金会、鹿城区广电新闻中心联合组织开展我区2006年爱心结对助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助学范围与对象:
1、就读于鹿城区属各中、小学的贫困学生(含居住在鹿城区的贫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2、家居及户籍在鹿城区、2006年考上大学三本以上的贫困大学生及2006年考上高中的贫困学生(含居住在鹿城区的贫困外来务工人员子女)。
二、助学条件:
1、接受义务教育且家庭年人均收入在1500元以下、低保线以上的低收入家庭子女可申请结对助学;
2、因突发性灾难,使家庭经济陷入困境而无法入学的学生可申请结对助学;
3、2006年考上大学三本以上的低保特困户子女可申请结对助学。
三、资助标准:
1、小学生每人每年不少于300元;
2、初中生每人每年不少于500元;
3、高中生每人每年不少于2000元;
4、大学生每人每年不少于3000元。
区人民教育基金会资助的年限为当年一年,各界捐款助学按捐助人的意愿决定。
四、资助金来源:
1、鹿城区人民教育基金会出资20万元作为资助2006年全区中、小学贫困学生的结对助学金;
2、鹿城区慈善总会为社会各界牵线搭桥募捐助学金20万元,作为资助2006年约55名高中新生、30名三本以上大学生的结对助学金,助学时间由资助者决定。
五、申请援助程序:
1、要求援助的小学、初中学生由本人和家长于7月30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书面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