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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卫生局2006年度卫生强区建设工作计划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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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贯彻“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落实科学的发展观,积极承接浙江省的卫生强省和温州市卫生强市战略,促进鹿城文化大区建设,结合卫生工作实际,现就加快卫生强区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总体目标,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为核心,加快卫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卫生资源的科学配置,着力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以强化卫生法制建设和政府卫生调控为重点,提高公共卫生管理能力和服务效能,保证全体居民享有持续、公平的基本卫生服务;以科技教育为先导,通过激发全社会广泛投入和参与的积极性,促进鹿城卫生综合实力继续走在全市前列,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重要的保障作用。

  二、总体目标

  以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素质为核心,加快卫生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卫生资源的科学配置,提高公共卫生管理能力和服务效能,努力使我区基本形成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反应性明显提高,卫生服务绩效水平显著改善,与中心城区功能更加相适应,卫生资源的配置更加科学合理,卫生发展与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更加协调,城乡统筹发展相同步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为实现人卫生强区目标开好局、打好基础。

  三、重点工

  2006年卫生强区建设的重点工作是“四工程一改革”,方法措施是“五四三二一”,即全面强化“五种能力”建设,全力实施“公共卫生建设工程”;综合采取“四项措施”,重点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切实贯彻“三个狠抓”,着力实施“社区健康促进工程”;努力实现“两个打造”,有效实施“科教兴卫工程”;不断追求“一个激活”,进一步深化卫生改革。

  (一)全面强化“五种能力”建设,全力实施“公共卫生建设工程”

  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以建立起政府主导、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行高效、工作能力和服务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公共卫生体系为目标,强化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反应、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执法、医疗救治、妇幼保健五种能力建设。

  1. 强化公共卫生应急反应能力建设。

  建立公共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为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提供技术咨询;完善卫生系统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实现事件分析、鉴别和应急处理的流程化和模型化;建立人畜共患传染病联合工作机制,落实每季例会和疫情通报制度;加强应急反应队伍建设,加强公共卫生应急物质储备。加强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建设,实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采集、传输、存储、处理的的自动化和网络化,网上疫情直报率98%以上;增强快速反应能力实现疫情适时监测、科学预测,提高现场快速处置和医疗救治能力;建立上联下延,覆盖到村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实现乡镇、街道公共卫生管理信息员覆盖率100%,村、社区卫生管理信息员覆盖率80%以上。

  2. 强化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

  加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范化建设,5月底前完成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搬迁。继续做好结核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疾病,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常见传染病的防制工作,特别重视霍乱、高致病性禽流感的防制工作,实现重大疫情调查处置力100%,原因查明率85%,确保不出现因控制措施不力而导致的疾病传播和流行。强化农村疾病预防控制,结合农村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工作的全面推开,通过强化基层“责任医生”的责任,严格控制各种严重危害农民健康的传染病及地方病和职业病;大力推进农民健康促进工作,增强农民健康意识,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卫生行为;全面启动公共卫生监测区工作,扎实做好全国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工作,确保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率低于省定标准。

3. 强化卫生监督执法能力建设。

  完成卫生监督分所建设,健全 “局—所—分所”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建成能有效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卫生监督执法体系。推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促进卫生监督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基层和农村的卫生监督执法力量,提高农村卫生安全保障水平;积极推行量化分级管理机制,全面加大食品卫生、传染病防治、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化妆品卫生、饮用水卫生和医疗机构的综合卫生监督执法力度,重点打击非法行医行为,规范医疗服务秩序,扎实做好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切实维护劳动者健康,确保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能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城乡居民健康安全得到有效保障。提高卫生监督效能,努力促进卫生监督各项工作指标明显提高,各类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率明显下降,城乡居民健康安全基本得到有效保障。

4. 强化医疗救治能力建设。

  建立和完善以区级综合性医院为主,其他区属医疗机构为补充,省、市级综合性医院传染病院(区)、急救中心、采供血机构为后盾的医疗救治网络。

  加强传染病救治能力建设。整合、利用现有资源,依托八医在医院内设置符合要求的感染性疾病门诊,单独或相对独立的感染性疾病科和病区,具备收治一般传染病和对疑似烈性传染病隔离观察的能力。区人民医院、藤桥卫生院应具备对一般传染病和疑似烈性传染病观察的能力。

  加快构建现代化医疗服务体系。加强医疗机构急救能力建设,基础设施、技术装备建设。以存量资源调整和内涵发展为主线,加强八医和区人民医院建设,提高应急反应和医疗救援水平。落实医院发现和控制传染病的前哨阵地责任,加强医院对传染病的监测、报告、救治和隔离消毒管理,严防院内感染。加强精神卫生机构建设,扶持设置社区精神病康复机构,鼓励精神病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加强无偿献血工作,保持无偿献血占临床用血比例保持100%,保证血液质量,确保用血安全。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快构建中西医结合学科体系,不断增强中医药在医疗卫生服务中的地位和作用,培养中西医结合人才。

  5. 强化加强妇幼保健工作能力建设。

  依法规范妇幼保健服务,深入贯彻《母婴保健法》,围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目标,加强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遗传病诊断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健全流动人口妇幼保健管理模式,使流动人口孕产妇、儿童享有与户籍地人口同等的保健服务;继续实施“母婴健康工程”,加强孕产期尤其是对高危孕妇的管理,提高住院分娩率,保证母婴安全。妇幼保健工作的主要指标持续保持优于省定标准,孕产妇死亡率小于14/10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小于15‰;婚前保健咨询率达60%,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率达95%,全区妇幼保健机构全部通过达标验收。

  (二)综合采取“四项措施”,重点实施“农民健康工程”

  坚持以农村为重点的卫生工作方针,以逐步缩小城乡卫生差距为目标,综合采取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农村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做好农民健康体检工作“四项措施”,普遍提高农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稳妥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加大组织实施和宣传工作力度,增强农民的参保意识,保持农民参保率80%以上;加快扩面步伐,扩大受惠面,把新型合作医疗向街道城中村延伸,动员有条件的企业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完善与农村公共卫生卫生的项目管理和开展参合农民免费健康体检结合起来,使有限基金发挥更大作用。加强合作医疗机构建设,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对定点医疗服务机构的监管,建立乡镇卫生院的初诊制度和转诊制度,努力使参加合作医疗农民“小病不出乡镇,大病有效救治”,严格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加强基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

  全面实施农村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认真落实区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用好农村公共卫生专项经费,扎实开展包括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服务、保证农村重点人群享有重点服务、保证农民享有基本卫生保障等三大类12项工作,落实预防接种等各项疾病防治措施,为农村儿童免费提供系统保健和预防接种,确保0-3岁儿童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系统管理率达到90%以上;0-7岁的儿童提供省免疫规划规定的7种一类疫苗的接种率达到95%以上,建卡发证率达95%以上;为农村妇女提供孕产保健和妇女病检查,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和1次产后常规检查;向育龄已婚妇女每三年提供一次常见妇女病检查;为农村困难群体和60岁以上老人提供定期随访服务, 60岁以上老人和困难群体体检率达到80%,建档率达到80%;为农村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和精神病患者提供社区式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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