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温鹿府法发〔2004〕5号
区政府:
随着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步伐的加快,区法制办承担的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且工作要求越来越高,特别是承办复议应诉案件、行政许可法贯彻实施、政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工作,涉及全区所有基层单位,覆盖面广,地域跨度大,在人手本身缺少的情况下,没有交通工作的现状已越来越不适应工作需要,也严重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和工作质量的提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区政府在行政诉讼中的被动和不利。特此,恳请区政府给予调剂解决区法制办工作用车壹辆。
以上请示,请予批复。
二○○四年十月十三日
(联系人:林剑,电话:88280410)
主题词:行政事务 车辆 请示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4年10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