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教办发〔2007〕21号
鹿城区教育局转发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教办,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春游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望各校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切实加强对春游活动的组织与领导,认真做好春游安全工作,确保师生安全。
二OO七年四月二十日
主题词: 春游 安全 通知
温教办学函〔2007〕33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春游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局直属各学校(幼儿园):
目前,正值各地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和幼儿春游活动的季节,安全的春游活动有助于培养学生集体主义精神和热爱大自然的情怀。为进一步做好该项工作,确保师生安全,现就春游安全工作再次重申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春游活动的组织与领导
学校(幼儿园)组织学生春游活动须制订活动计划报当地教育局审批进行;必须针对春游活动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必须有公安交警护送,学校(幼儿园)校(园)级领导带队,每个班级至少三个老师具体管理(其中一位必须是班主任)。委托给旅游公司承办的春游活动,公司必须安排一人协助学校管理。
二、慎重选择春游活动的地点与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