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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组织参加
温州市2007年第十期行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考试的通知
温鹿府法发〔2007〕8 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做好〈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换证工作的通知》(浙府法发〔2007〕8号)要求,今年将对全区行政执法人员所持《浙江省行政执法证》换发新证,其中2002年及以前年度领取证件的人员,必须经更新知识培训、考试成绩合格,方可换发新证。鉴于我市部分执法人员尚未参加更新知识考试,市政府法制办决定,举办2007年行政执法人员更新知识培训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试对象
2002年及以前年度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目前仍在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去年已培训,但考试不合格或缺考的,可以参加补考)。省政府法制办对经培训、考试成绩合格者,予以换发行政执法证。
二、培训、考试内容
依法行政、行政执法证据、行政许可、典型案例实务等。
三、培训考试时间、地点
全市培训考试统一集中市区进行,培训时间1天半,考试半天。
培训时间:9月27日、28日上午。
考试时间:9月28日下午
考试地点:温州人才大厦4楼教室(学院中路5号)。
四、培训考试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上课和自学相结合;考试采取开卷形式,考试卷面占85分;学员听课实行考勤制度,考勤占15分(每学课5分)。
五、收费标准
按照市财政局、物价局核准的每人185元收取。
六、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考试成绩合格者,获得公务员培训必修课学分3分。
请各街道、乡镇和区直各有关单位对需要参加更新知识考试而未参加考试的,以及上次考试不合格和缺考的人员进行认真统计核实,填好报名表(附件),于9月20-21日,到区政府法制办报名,统一办理缴费。9月25-26日到区政府法制办领取听课证、准考证和资料等(区行政中心4号楼206室,联系人:黄涛,电话:88030282)。
二〇〇七年九月十七日
附件:1.2007年第十期更新知识考试报名
2.2007年执法人员更新知识考试合格名单(第二期)
主题词:法制 培训 考试 通知
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7年9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