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正文

关于加强鹿城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2021-05-29 鹿城区 收藏
朗读
各工商所、科(室、大队)、协(委)会、中心:
        根据省局、市局关于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建设的有关要求,为全面加强鹿城工商分局的文化建设,努力培育和谐工商人文精神,增强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为干部队伍建设提供持续动力,现就加强鹿城工商行政管理文化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构建科学有序、强势有为的工商社会监管格局和内和外顺和谐均衡的内部管理格局为总体目标,以培育工商人文精神,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提高执政能力建设为目的,以“创业富民、创新强市”为载体,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推进文明系列创建,营造内外和谐环境,全面建设阳光工商、人文工商,为鹿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继续做出贡献。
        二、目标要求
        近期目标:围绕“规范高效拓展年”这一主题,营造积极向上、勤奋工作、热情服务、依法行政、敢于监管、勇于创新的工商文化环境,着力营造“全心全意为人民,尽心尽责铸红盾”的系统核心价值观念,使鹿城工商文化能服务于建立一支与鹿城区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工商队伍。
远期目标:工商系统《共同语言》得到持续不断的提炼和延伸,使温州工商人核心价值观、温州工商人精神、工商执法理念深入人心,并实践于鹿城工商行政管理全过程,全面塑造具有崇高理念、自觉自律、爱岗敬业、和谐服务的鹿城工商文化品牌,使鹿城工商文化服务于建立一支能引领鹿城经济社会发展的工商队伍。
        三、主要任务:
       (一)培育高尚的工商人文精神理念
        1.以“全心全意为人民、尽心尽责铸红盾”的工商核心价值理念作为系统共同理想和价值取向,不断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把关注民生、服务发展、维护权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切实增强全体工商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2.倡导和弘扬新时期温州工商人精神,以“红盾扬瓯越、敢为天下先”、“建功在红盾、立业塑金瓯”等温州工商人精神引导人、鼓舞人、激励人和凝聚人,通过宣传教育、先进评选、典型示范、精神感化等途径和形式,把温州工商人精神转化为全体鹿城工商人的精神动力和自觉追求。
        3.与时俱进,以新的工商工作理念武装鹿城工商人。这些工作理念包括:“亮红盾之剑、铸工商之魂”,“执法见剑胆、服务知琴心”,“让更多自然人成为市场主体,让更多市场主体拥有更多无形资产,去创造更多社会财富”的发展理念;“以人为本、秩序为重、预防为主、效能优先”的人性化监管理念;“攻大奸、戒小过”的执法理念;“只有规范的执法主体才有规范的市场主体,只有规范的市场主体才有规范的市场秩序”的队伍建设理念等。
        4.提炼在实践中所形成的精神理念。包含忠诚奉献,创新创优;维护公平,促进发展;终身学习,岗位成才;依法行政,执法为民;亲情诚信,便民高效;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人人参与,争创一流等。把它们作为鹿城工商人的座右铭、粘合剂和激励源。
         (二)培育一支复合型、专家型的工商行政管理执法队伍。
         1.始终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关键。一要完善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自觉增强政治意识、全局意识和创新意识,正确分析把握形势,切实提高决策能力、驾驭能力、控制各类复杂问题能力、依法行政能力和总揽全局能力。二要按照《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坚持“德才兼备、整体优化”原则,选优配强领导班子。三是深化“红盾风采-优秀领导班子”创建,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要结合“树新风尚,创新业绩”为主题的实践活动,不断深化优秀领导班子创建的实质内涵,提高创建水平。
         2.加强教育培训工作,优化队伍整体素质。一是全面加强干部能力普训。按照《鹿城工商分局2008年度学习教育培训计划》和2008年分局业务知识培训计划,按照“突出综合素质、提升岗位技能、实施全员培训、促进终身学习”的原则,建立系统化、规范化、专业化的能力培训体系。深化完善红盾工程系列创建,通过业务能手评比、评先推优等激励手段,全面强化行政能力建设。二是健全和完善党(政)校学习平台。使干部通过网络平台自我学习、培训,以学习的网络化提高干部综合素质。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干部能力特训。如举办责任区干部特训班、工商新业务知识培训等等。广泛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和能手评选,通过集中培训、岗位培训、更新知识培训等方式,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履行职责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3.坚持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干部,通过系统内有计划的互派上挂、挂职交流以及分局内部的轮岗等形式,把具有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放到监管执法第一线经受锻炼;注重调查研究,在实践中思考存在的难题,在工作中解决问题,鼓励全体工商干部善于思考、乐于做事;建立健全干部激励、竞争、奖惩、管理四项机制,完善干部绩效考核管理和行政效能监察制度,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努力创造人才成长和事业发展良好的宽松环境。
        (三)推进基层基础建设
        不断加大基层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以务实的作风,扎实的工作,营造浓厚的建设氛围,全面推进基层三个一流(一流的工作环境、一流的队伍素质、一流的工作业绩)建设。
        1.按照《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基层工商所标志标识规范》的要求,年内做好对已创和拟创三星级以上的工商所进行规范化建设,并在三年内完成全局所有工商所的规范化建设。
        2.全面推进“星级所”、“星级窗口”以及“砺剑强队”创建工作。注重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创造条件,解决基层工商所无房问题,保持办公环境净化、绿化、美化,创造舒适的工作环境;改善执法办案装备,着力解决好执法办案车辆、商品检测车辆、检验设备等执法装备配置到位,保证行政执法的需要。
        3.深化“小局大所”建设,在福利保障、奖励待遇、干部提拔使用等方面向基层一线倾斜,体现组织的关心,让干部安心于基层工作。
        (四)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
        1.积极开展工商品牌形象建设。以“为红盾添彩,为发展助力”为主题的工商服务品牌建设为目标,把“法治、服务、效能、诚信、廉洁、创新”等品牌形象理念,灌输落实到全体工商人的思想认识和工作实践之中,竭诚打造“文明规范窗口”、“星级工商所”、“市场经济卫士”、“消费者保护神”等具有工商特性、特质的人格化品牌形象,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提升工商形象在社会公众中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2.实行工商外观形象标准化建设。要统一规范工商标志、字体名称、车辆装备、制服徽章、公示内容、流程图、宣传牌、公告栏等,用组织化、标准化、规范化的视觉识别系统,来表达和传递工商文化的内在理念和信息,形成富有工商特色的形象文化,提高社会公众的认知度、认可度,增强全体工商人自豪感和归属感。
        3.建立健全社会沟通机制,宣传、塑造和传播工商形象。强化全员社会公关意识,自觉宣传和维护工商形象;坚持实务公示制、企业走访制,实现双向互通交流;实行定期向地方政府“汇报制”,让党委政府知悉工商、理解工商、支持工商。
        4.利用特定的手段,坚持“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法来宣传工商。一是开展“走进企业、破解难题”活动,全面开展12315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商场(超市)等活动,让工商走进社会。二是利用“工商开放日”、“群众满意站所”评比、文明单位创建、“文明机关科室”创建等活动,全面展示工商风采,树立工商新形象。
        (五)打造和谐的人文环境
       1.抓好党建文化工作。坚持以提高党员的整体素质为核心,围绕观念创新、内容创新、机制创新、载体创新和制度创新等方面,大胆实践,不断开拓创新。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广泛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进行面对面的思想交流,教育引导。组织党员积极参与各类文化活动,丰富文化生活,营造团结文明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不断增加党组织的凝聚力,不断增强机关党建工作的生机和活力。
        2.开展日常文化娱乐活动。根据机关和各单位办公场所特点,完善棋牌室、乒乓室、台球室、健身房等活动场所设施,有条件的地方可建设室外活动场地,让干部职工在工作之余进行文化娱乐活动,既增强体质,又增进相互之间的交流。要有计划地开展球类比赛、棋类比赛、摄影比赛、歌咏比赛等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文化生活,培育集体主义观念。
        四、几点要求
        (一)强化组织,人人发动。要建立“党委一把手统一领导、分管局长具体落实、部门密切配合、人人参与”的组织实施格局,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鹿城工商人的聪明才智,统筹安排,精心谋划,形成合力。
        (二)点面结合,全面推进。为充分发挥示范作用,根据省局、市局要求,分局也要确定一个工商所作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鹿城工商文化建设。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利用现有的各种宣传手段,联合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各地在开展文化建设过程中,要采取信息、汇报等形式,将工商文化建设工作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地方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不断扩大和提高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
        (四)丰富内容,注重结合。要切实把工商文化建设作为年度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制定工商文化建设总体目标、长远规划,进一步完善工商文化建设的长效机制。同时,工商文化建设要注重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目标责任制考核相结合。
                                                                                                                       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工商行政管理  文化  意见
报:温州市工商局
温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鹿城分局办公室   2008年7月28日印发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温州市 > 鹿城区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luchengqu/20210529/11396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