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温鹿公〔2008〕127号
各科、队、所: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省厅“二十五项”措施,进一步帮扶企业、服务群众,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分局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鹿城区公安分局帮扶企业服务群众十四项措施》。现将该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迅速贯彻落实执行。
附件:鹿城区公安分局帮扶企业服务群众十四项措施
鹿城区公安分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鹿城区公安分局帮扶企业服务群众十四项措施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 “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社会服务管理工作,积极帮助全区企业克服当前面临的困难,方便广大群众生产生活,特在全区公安机关推出以下措施:
1、落实省厅措施,对当前为扩大内需的重点工程项目,其所涉及公安机关的有关行政审批与许可事项,公安机关实行特事特办,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并为工程治安保卫工作提供指导服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
2、主动加强与全区重点企业特别是目前生产经营活动遇到困难的企业的联系,建立警企联系制度。定期召开企业家、人大代表座谈会,共商经济转型升级帮扶企业对策,开通经侦热线电话:88273110。
3、建立经济犯罪防范警示制度,即在侦办合同诈骗、贷款诈骗、集资诈骗、信用卡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可防性经济犯罪案件过程中,对受害单位所存在的管理漏洞,及时向其发出防范建议书;对类案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出防范预警,帮助企业及群众提高识骗防骗和抵御不法侵害的能力。
4、充分发挥现有的分局驻工商联(总商会)联络室作用,及时了解全区企业动态,及时吸收企业的建议和要求,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短信预警服务,指导落实企业防范经济犯罪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