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做好2008年1-12月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的通知
温鹿府法发〔2008〕12号
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案件的年度统计、分析工作,是提高区政府依法行政能力的重要措施和具体要求。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的通知》(国法〔2007〕77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报告制度的通知》(浙府法发〔2007〕33号)规定及《浙江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做好2008年1-12月份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并将统计报表于2008年12月25日前书面报送区政府法制办,并将电子版注明单位后发送至whao@lucheng.gov.cn。
行政复议案件统计报表、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表、行政处罚案件统计报表电子版请各单位自行至温州政府法制网(www.wzfzb.gov.cn)“资料下载”中下载。
行政复议、应诉案件统计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区法制办行政复议应诉科联系,联系电话:88030148,联系人:吴浩。行政处罚案件统计工作中遇到问题请与区执法投诉中心联系,联系电话:88030282,联系人:黄涛。
二○○八年十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法制工作 统计 通知
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08年12月18日印发
